关于乌鲁木齐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04.02.2016  15:47
 

  关于乌鲁木齐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1月19日在乌鲁木齐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5年乌鲁木齐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提出2016年乌鲁木齐市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十二五”回顾和 2015 年工作

  “十二五”时期,全市财政部门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丰富发展财政工作思路和举措,综合运用各项财税政策措施,合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有力促进首府经济社会平稳持续发展。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全市地方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90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9亿元,分别较“十一五”时期增长1.99倍、1.98倍。5年来,我市积极克服经济下行压力以及结构性减收等因素叠加影响,采取多种措施有效应对,财政实力明显增强,收入结构日趋合理,内生性增长动力不断提升,“五大产业基地”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占到全市的50%左右,两个国家级开发区财政收入规模均突破百亿元,全市财政收入呈现多极增长的良好局面。

  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全市地方财政支出累计完成2,18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8亿元,分别较“十一五”时期增长2.37倍、2.39倍。随着财政实力显著增强,我市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通过政策引导、专项补助、资本注入、贷款贴息等综合举措,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财源培植、重点项目建设、公共服务、投融资改革等领域的“四两拨千斤”作用,提高财政投入收益水平,激发社会资本和民间资金投资活力。

  调控职能有效发挥。落实国家、自治区一揽子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推进“营改增”扩围,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创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集中财力办大事,统筹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政策资金支持,巩固稳定基础,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支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民生保障成效显著。全市民生领域支出累计1,23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4%,较“十一五”时期增长3.2倍。坚持“兜底线、保基本、建机制”原则,不断完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基层政权建设等公共财政政策,逐步提高各项补助标准,保障历年民生实事支出需求,把增加公共产品、改善公共服务、落实惠民政策作为支出重点。

  资金效益不断提高。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增强支出保障能力,有效盘活存量资金,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规范财政资金收支管理,推进预决算公开,严肃财经纪律,保障资金安全。

  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收支管理,积极应对经济下行,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总体来看,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圆满完成了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财政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财政预算收入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86,663万元,增加280,420万元,增长8.2%,完成预算的98.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64,232万元,减少159,192万元,下降14.2%,完成预算的78%。地方财政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政府性基金收入,下同)完成4,650,895万元,增加121,228万元,增长2.7%,完成预算的93.3%。

  ——财政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466,709万元,增加418,656万元,增长10.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75,836万元,减少134,642万元,下降12.1%。地方财政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政府性基金支出,下同)完成5,442,545万元,增加284,014万元,增长5.5%。

  ——财政预算收支预计平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6,021,8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86,66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79,792万元,调入资金161,27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50,698万元,上年结余43,463万元。支出总计5,992,7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66,70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75,37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50,69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9,103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47,283万元,净结余-18,18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1,775,02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64,23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85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39,002万元,上年结余139,932万元。支出总计1,734,45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75,836万元,调出资金119,61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39,00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0,564万元。

  全市财政性支出总计6,051,490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支出5,442,545万元,上解支出475,384万元,专户及其他支出133,561万元。

  2.市本级财政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财政预算收入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99,943万元,增加79,842万元,增长7.8%,完成预算的99.6%。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81,527万元,减少267,604万元,下降48.7%,完成预算的46.6%。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381,470万元,减少187,762万元,下降12%,完成预算的80.9%。

  市本级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46,490万元,下降9.1%,完成预算的84.5%。改征增值税38,482万元,增长2.6%,完成预算的45.9%。营业税394,450万元,与上年持平,完成预算的99.6%。企业所得税36,472万元,增长1.8%,完成预算的91.2%。个人所得税16,679万元,增长3.3%,完成预算的94.2%。城市维护建设税62,579万元,下降0.4%,完成预算的89.4%。房产税13,596万元,增长7.9%,完成预算的97.1%。契税123,283万元,增长30.2%,完成预算的112.1%。非税收入367,912万元,增长16.8%,完成预算的115.7%。

  ——财政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11,268万元,增加156,032万元,增长8.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32,240万元,减少188,528万元,下降36.2%。地方财政支出完成2,243,508万元,减少32,496万元,下降1.4%。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一般公共服务76,161万元,下降13.4%。公共安全206,280万元,增长13.1%。教育210,794万元,增长0.2%。科学技术35,075万元,增长0.2%。文化体育与传媒26,212万元,增长5.9%。社会保障和就业134,197万元,下降6.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92,394万元,增长24.9%。节能环保120,564万元,下降36.7%。城乡社区589,563万元,增长48.8%。农林水79,558万元,增长11.3%。交通运输135,259万元,增长13.9%。资源勘探信息等27,099万元,增长9.2%。商业服务业等38,468万元,增长1.9%。国土海洋气象等8,941万元,增长21.6%。住房保障76,930万元,下降20%。粮油物资储备6,955万元,下降22%。其他支出44,618万元,增长0.8%。

  ——财政预算收支预计平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4,187,1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9,94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79,792万元,下级上解收入905,426万元,调入资金50,08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50,698万元,上年结余1,186万元。支出总计4,186,0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11,26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75,37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748,66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73,74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476,95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118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24,650万元,净结余为-23,53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1,067,12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1,52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854万元,下级上解收入84,73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39,002万元,上年结余30,005万元。支出总计1,047,59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2,24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6,204万元,调出资金30,14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51,05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87,95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9,530万元。

   (二)2015年全市财政工作情况

  一是坚持依法征收,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全市各级财税部门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减免税政策等因素影响,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采取各项措施拓宽收入来源,有效稳定全年财政收入形势。

  依法强化税收征管。坚持以查促管,严格减免税管理,加强税源监控,加大企业陈欠税款稽查清欠力度,多方堵塞收入漏洞。严肃税收纪律,依法查处税务违法案件,维护税收征管秩序。加强企业服务管理,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创造良好税收环境。

  规范非税收入征缴。强化土地出让金等重点收入项目征缴力度,通过上门催收、依法诉讼等方式加大对垃圾费、配套费等尾欠收入的清查追缴力度,确保应收尽收。落实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上缴国库工作,增加非税收入。

  夯实征收管理基础。推进跨区域、跨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利用,开展社会综合治税。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及其他各类资金支持,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提升产业发展活力,强化财政政策对财源建设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壮大,促进三次产业协调发展,不断壮大税源基础。

  二是发挥财政引导带动作用,积极应对经济下行。落实一系列稳增长财税扶持政策,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推动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集中财力办大事。全市集中约100亿元财力,用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政府投资计划项目,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三环十五射”路网建设、轨道交通、高铁新客站、棚户区改造、基层基础和“两居工程”等重点项目,立足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扩大政府有效投资,促进城市空间的多中心、组团式拓展。

  强化财政引导职能。市本级安排各类财政专项资金36.5亿元,创新调控方式,增设扶持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创新类等财政引导资金,推进各类经济主体和新兴业态发展,促进经济提质增效。

  落实财税扶持政策。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一系列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减免税政策,推进“营改增”改革,减负效应明显。安排资金3.5亿元实施商品房交易契税补贴政策,安排资金6.9亿元实施保障房回购,支持房地产业去库存化。取消河滩路、外环路车辆通行费,当年减收9.5亿元。清理涉企收费,退还企业已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2.8亿元,延迟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建设。着力破解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难题,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为突破口,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健全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体制机制,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率先启动PPP推广工作。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全面引进社会资本,坚持市场化运作模式,加强政策扶持引导,共计推出两批、43个PPP项目,涉及总投资574亿元,涵盖公共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节能减排、环境治理和再生资源利用等领域,已正式签约项目5个,涉及总投资212亿元。

  建立市场化资金筹措机制。通过政府与市属国有企业、金融资本合作组建乌鲁木齐普惠民生发展基金、金雪莲投资发展基金等4只基金,总规模226.9亿元,主要支持道路交通、基层政权建设、高铁片区基础配套设施、两居工程、社会事业等领域项目。已首期出资96.7亿元,其中:政府出资21亿元、企业和金融机构出资75.7亿元。

  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在公共服务领域全面实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将我市配套目录增加至303项,确定市本级19家单位作为购买主体,完成全市近200家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教育、养老、就业、棚户区改造等领域先行先试,拓展公共服务供给渠道,满足多元化服务需求。

  四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全市民生领域支出329.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8%,同比增长9.35%,财政对民生领域重点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日益完善。

  保障百件民生实事。安排各级各类财政资金78亿元,保障2015年改善民生11个方面100件实事。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交通出行,加强城市管理。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提高城乡社会保障水平,推动就业,加大社会事业发展投入,推进农业农村工作,稳定物价,夯实小康社会建设基础。

  加大基层基础投入。投入各类专项资金17.2亿元,推进社区“单位化、网格化、责任化、数字化”管理和达到“十有”以上条件,支持组建群防群治队伍,改善基层组织办公条件,提高维稳综治工作能力,支持严打严防专项行动,推进“去极端化”工作,保障自治区60年大庆各项活动开展。

  健全市场价格调节机制。加大公用事业补贴力度,拨付供热运行补贴12.75亿元,确保采暖期供热单位正常运转。安排公交企业公益性亏损补贴8亿元,支持公交企业正常运营。安排各类专项资金1.6亿元,通过设立价格调节基金、支持农副产品产供销体系和物流体系建设、落实物价上涨与社会救助标准联动机制等措施,不断增强市场和价格调控能力。

  推进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8亿元,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民生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支持老年事业和残疾人事业发展。通过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社保补贴等渠道积极推进城乡就业和培训工作。

  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安排教育支出70.4亿元,落实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双语教育和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政策,支持开设区内初、高中班,支持市一中、十三中、乌鲁木齐职大等学校新校区建设;安排医疗卫生支出18.2亿元,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标准,提高城镇居民医疗及新农合补助标准;安排科技和文化体育支出13.1亿元,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群众性文体活动开展。

  加强农业农村工作。安排农业农村工作资金20亿元,实施设施农业、节水农业和百万只肉羊体系建设项目,落实农业保险、蔬菜生产综合补贴等政策,开展农田水利、环境整治、“两居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综合带动农牧民增收。

  五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提升财政管理绩效。以预算管理为抓手,有序推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预算编制持续细化,执行管理日益规范,监督机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更加全面,科学理财水平明显提升。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健全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全市累计盘活存量资金29.8亿元,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以及亟需资金支持的重大领域和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缓解财政支出压力。

  规范债务预算管理。在清理甄别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基础上,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开展置换地方政府债券工作,共计下达政府债券置换资金5批、169亿元,逐笔对应和落实到各类具体债务项目,有效缓解地方财政压力。

  提升国库管理水平。完善国库动态监控体系建设,规范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加强现金流量预测,完善国库资金调度机制。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开展试编全市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工作。

  加强预算管理监督。规范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预算单位财政财务管理,规范支出定额标准和资产配置标准,严格控制预算执行中调整事项和新增支出。加大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政府采购效益,扩大财政投资评审范围,建立科学规范的支出管理体系。

  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完善公开制度,明确预决算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时限。扩大公开范围,按法定时限将政府收支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予以公开。突出公开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做好政策解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评判。

  总体来看,2015年,全市财政运行基本平稳,各项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取得新进展。这是市委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各族人民齐心协力、艰苦奋斗的结果。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和财政刚性支出增大成为财政工作新常态,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任务艰巨,政府间、部门间事权与财权责任不尽匹配,资金管理绩效和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十三五”和 2016 年财政工作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是深化改革的攻坚阶段。财政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十届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决策部署,重在抓改革、补短板、消瓶颈、防风险,解决发展质量效益问题,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财政调控职能作用,推出一批具有关键牵引作用的改革举措,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

  激发改革创新动力。发挥财税政策和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为核心,重构经济增长新动力,推动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发展动力转换。

  完善民生保障机制。强化底线思维,牢牢守住民生底线,着力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做好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各领域民生工作,进一步增强民生保障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加大对基层基础、薄弱环节、特定领域的支持和帮扶力度。

  发挥财政引导作用。加强财源建设,增强支出能力,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在适度扩大需求的同时,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推进财税“十三五”规划、中期财政规划与年度财政预算的衔接和协调,对涉及财政支持的重大政策,建立科学论证机制,增强财政政策和支出安排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中心,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突出依法执政、依法理财,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推进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在新常态下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关键之年。全市财政工作将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重点,服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大局,促进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推进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进一步巩固小康社会建设成果。

   (一)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16年地方预算的通知》(新政发〔2016〕1号)有关要求,研究确定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一总目标,着力转方式调结构,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五大中心”,加快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加大保障改善民生力度,确保实现“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目标。建立政府引导基金,发挥财税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和培育发展新动力的重要作用,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科学合理安排收入预算。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全力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和重点民生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推行重大项目评审制度,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安排预算。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透明度。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

  基本原则:一是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地编制收入预算。二是坚持量入为出,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足额保障人员、公用等基本支出,重点保障我市确定的重大支出,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三是加强绩效管理,建立重大支出科学论证机制,增强财政政策和支出安排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四是转变财政支持方式,建立政府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五是实行限额管理,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六是根据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存量资产情况,做好部门单位预算编制工作。七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

  依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我们代编了全市财政预算草案,编制了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本草案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4本预算保持完整、独立。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建议安排3,871,000万元,增长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建议安排4,528,800万元,增长1.4%。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5,003,0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71,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72,965万元,调入资金130,000万元,上年结余29,103万元。支出总计5,003,0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28,8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74,26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建议安排1,140,100万元,增长3.7%。其中:增值税51,000万元,增长9.7%;改征增值税42,000万元,增长9.1%;营业税436,600万元,增长10.7%;企业所得税40,000万元,增长9.7%;个人所得税18,500万元,增长10.9%;城市维护建设税69,000万元,增长10.3%;房产税15,000万元,增长10.3%;契税135,000万元,增长9.5%;非税收入333,000万元,下降9.5%(剔除一次性收入因素,同口径增长17.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建议安排2,094,800万元,增长9.6%。当年安排的主要支出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87,124万元,增长14.4%;公共安全220,904万元,增长7.1%;教育224,196万元,增长6.4%。科学技术38,510万元,增长9.8%;文化体育与传媒29,064万元,增长10.9%;社会保障和就业143,683万元,增长7.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01,877万元,增长10.3%;节能环保133,353万元,增长10.6%;城乡社区635,866万元,增长7.9%;农林水90,379万元,增长13.6%;交通运输146,912万元,增长8.6%;资源勘探信息33,021万元,增长21.9%;商业服务业等43,348万元,增长12.7%;国土海洋气象等9,225万元,增长3.2%;住房保障84,000万元,增长9.2%;粮油物资储备7,000万元,增长0.6%;预备费20,0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3,086,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0,1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72,965万元,调入资金30,000万元,上年结余1,118万元,下级上解收入941,973万元。支出总计3,086,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94,8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74,26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517,08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建议安排781,000万元,下降1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建议安排781,000万元,下降19.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预计2016年土地出让金收入较上年大幅下降;二是政府住房基金、水土保持补偿费两项基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781,0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81,000万元。支出总计781,0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81,00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建议安排247,000万元,下降12.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建议安排307,000万元,下降7.6%。

  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307,0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7,000万元,下级上解60,000万元。支出总计307,000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7,00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建议安排5,141万元,全部为股利、股息收入。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建议安排5,141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建议安排1,953,387万元,增长31.8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其中,保费收入1,757,78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35,824万元,其他各项收入59,782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建议安排1,690,583万元,增长29.22%。

  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3,299,561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953,387万元,上年结余1,346,17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1,690,58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608,978万元。

   (二)2016年财政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财政收入管理,确保收入稳定增长。坚持依法征收,强化收入预算管理,促进财政与经济良性互动。

  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强化依法征税,严禁超越权限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税款,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落实组织收入责任,强化分部门、分税种、分区县的收入管理。

  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加大资源资产类非税收入的征缴监管力度,挖掘增收潜力。严格执行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不得随意减免。建立和完善涉企收费监管机制,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行为。

  清理规范税费政策。全面清理规范各类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地发挥市场主体作用。进一步落实国家统一制定的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政策,多措并举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效益。科学统筹安排财政支出,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发挥财政投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优先安排基本支出。按照“保基本、保重点、保民生、保稳定,压一般”的原则,优先安排工资、津贴补贴、机构运转等基本支出。严格按政策、按标准控制人员支出,杜绝“吃空饷”现象。

  保障重点和民生支出。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对我市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维护稳定等重点支出足额予以保障。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帮扶力度,保障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各领域民生支出。

  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约法三章”,坚持勤俭办事,合理压缩会议费、接待费、培训费和出国费等一般性支出,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统筹有限资金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薄弱领域。

  三是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更好发挥政府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打基础、创环境、补短板,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强化资金管理职能,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健全项目决策机制,改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意义的重点项目加快实施,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设立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引导基金,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非公有制企业采取多种形式资金支持。完善产业引导措施,坚持定点发力、精准施策,加大供给侧、生产端的财政支持,健全财政支农政策,着力支持新兴领域、创新领域发展,挖掘和培育消费热点,抑制产能过剩,激发经济增长新动力。

  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通过特许经营、股权合作、财政补助等政策,拉动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战略新兴产业等领域。发挥各类财政性投资基金的作用,有序扩大PPP项目覆盖规模,控制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规模,采取基金管理等市场化运作模式,有效释放社会投资潜力,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完善民生保障政策。落实促进就业创业的各项补贴政策,提高就业培训资金使用效益。健全教育投入机制,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双语教育投入力度,支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支持创新驱动发展,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医疗卫生、文化事业发展,支持办好第十三届全国冬运会,建立与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

  四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以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规范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强对公开信息的解读和分析,积极回应各类热点问题,推进预决算“全口径”、“链条式”、“原生态”公开,提升财政管理透明度。

  完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实行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全面准确地反映政府各项收支情况,确保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实施预算统筹管理,政府性基金按不低于20%的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按20%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确保收支平衡。

  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启动市级2016-2018年3年滚动财政规划试点工作,试编市本级部门3年支出规划,各区县、各部门规划中涉及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的,要列入中期财政规划之中,对重大项目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中期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建立规划期内跨年度平衡的预算收支框架,增强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

  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继续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覆盖范围,推动购买主体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机制,探索推进第三方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参考依据。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严格限定政府债务资金用途。切实履行偿债责任,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及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政府或有债务管理,积极化解债务风险。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逐步建立边界清晰、权责一致、运行有序、管理有效的专项转移支付体系。完善对区县财政体制,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提高县级财力保障水平。

  五是着力加强财政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树立法制思维,依法规范财政运行管理,努力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严格执行各类财政支出政策,对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的支出政策进行调整。继续抓好财政存量资金收回使用工作,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对当年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地区或部门,适当压缩次年财政预算规模。

  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坚持市场导向,采取“固定、整合、保留、撤销”等措施,分类清理整合和规范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压缩各部门项目数量和资金额度。严控新设资金,完善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制度,财政专项资金要逐步向产业引导方向拓展,以拉动社会投资为重点,做好与产业行业规划和市场导向的衔接与契合,推进资金的跨行业、跨部门整合统筹使用,增强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明确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选取部分单位和项目,对预算执行和完成结果进行追踪问效。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加强预算监督检查。严格遵守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税法律法规,突出各预算单位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主体责任,规范预算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行为,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各位代表,2016年是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面完成财政收支预算任务,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下,进一步提升财政工作水平和能力,努力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草案】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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