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将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15.11.2014  01:41

11月14日,自治区召开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

    天山网讯(记者刘若涵摄影报道)县级公立医院是基层医疗服务体系的“龙头”,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关键环节。日前,新疆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12个国家县级公立医院试点县将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到2015年使县级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得到根本扭转,力争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11月14日,自治区召开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黄卫,自治区党委常委哈尼巴提•沙布开,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参加会议。

    黄卫要求,各地要尽快制订或修订区域卫生规划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县级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规模和标准,严禁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避免形成新的债务负担。同时要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实行竞争上岗;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创造留人、用人、人尽其才的政策环境,为深化改革提供智力保障。

    按照《意见》要求,新疆各地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每个县(市)要办好1至2所县级公立医院,每县至少有1所医院达到二级医院水平,30万人口以上的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

    同时,提出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选择诊查费、护理费等原收费标准明显偏低,又主要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项目先进行调整试点,鼓励医院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收入。把医务人员从“开大处方”、“开检查单””引导到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上来。

    在破除“以药补医”方面,今年我区的12个县被国家列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国家给每个县投入改革资金300万元,重点用于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各级财政投入分担20%、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予以弥补占70%院通过加强核算、节约成本分担10%。

    列入国家试点的新疆12个县将全面推进综合改革,不应单项推进。其余38个自治区试点县2014年可以结合实际选择性的重点推进或完成改革任务,2015年按国家统一部署全面推进综合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