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新疆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1元 增幅跑赢GDP

22.04.2015  11:49

   新疆平安网讯 (记者 李敏)根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一季度,新疆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3%,高于GDP增速4.4个百分点。

  4月21日,记者从2015年一季度自治区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一季度,按常住地分,新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470元,增长9.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4%,高于GDP增速2.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5元,增长12.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1%,高于GDP增速5.2个百分点。

  就业形势总体平稳,一季度,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7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0.9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纺织服装产业和“短平快”项目在吸纳就业方面的作用开始显现。一季度,全区纺织服装企业新增吸纳就业1.10万人,南疆“短平快”项目吸纳就业1.79万人。

  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副总队长邰周海分析指出,2015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克服宏观经济下行的压力,抓住经济新常态下面临的新机遇,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推动下,新疆城乡居民收入继续保持了较快增长的态势。呈现出四个特点:一是城乡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全国水平,双双位居全国第二。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分别增长了9.6%和12.4%,分别比全国水平高1.3百分点和2.4个百分点。二是居民收入增幅跑赢GDP,扣除价格因素,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11.3%,快于GDP增幅4.4个百分点。城镇居民收入实际增幅9.4%,农村居民收入实际增幅12.1%,分别快于GDP增幅2.5个和5.2个百分点。三是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快于城镇居民2.7个百分点。四是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是城乡居民增收的主要增长点。

  关于一季度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原因,邰周海从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两部分分别说明。邰周海说,一季度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因素较多,主要原因有:2015年以来,自治区各级政府部门简政放权,优化服务、职能转变使我区市场活力持续释放,小微企业、个体户数量不断增加,广大就业者从中受益,经营收入增加;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促进就业,一季度新疆实现新增就业11.72万人,就业增加直接带动收入增加;工资性收入多渠道增加;金融理财市场较热,股市行情较好,城镇居民理财产品收益增加,另外,城镇居民出租房收入也增加较多;今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标准进一步提高。

  另外,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原因主要为:一是自治区加大了“短平快”项目投入力度,项目对农村居民非农就业的辐射带动能力凸显。二是各级政府组织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扩展了农民的择业范围,农民的就业能力得到提高,增收途径不断拓宽。三是自治区继续加大了民生工程建设投入力度,带动农村居民增收。四是冬闲期间,各地农村劳动力主动增收意愿增强,积极主动谋求增收渠道,劳务收入增加明显,据农民工监测一季度新疆农村劳动力在本地非农务工人数同比增长了62%。五是自治区及时下发和兑付大部分棉花价格补贴等。



责任编辑:马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