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任务

29.01.2015  14:11

  本报乌鲁木齐1月28日讯记者杜文静报道:28日,记者从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经环保部审核确定,我区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四项污染物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了年度控制目标任务。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是国务院对各省区环保工作最重要的考核,主要污染物指标分别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总量减排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多次强调,生态环保是新疆安身立命的重大问题,要对生态环境敏感区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要坚决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张春贤书记亲自担任自治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组长,由省级“一把手”挂帅节能减排工作这在全国是唯一的。

   监测数据反映,2014年,全区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有所改善。全区主要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的优良天数比例为75.1%,首府乌鲁木齐市好于二级的天数为310天,比上年增加6天。同时,自2014年底起自治区16个主要地州市城市实现了空气质量时报;湖库水质达标率为67.8%,监测水体水质状况总体保持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总体水质为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