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足额缴存3个月 可提公积金付房租?

29.01.2015  13:14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魏红萍报道)1月28日,新华社发布的一则“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放宽”的消息,让在乌鲁木齐市工作的刘萌欣喜无比,这样一来,每月租房的费用支出无形“减少”了许多,她独自在乌鲁木齐打拼也就不会那么辛苦了。

    该消息称,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根据新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放宽条件不意味放松监管。根据新规定,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一定时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0后的刘萌,家是奎屯的,因为没有结婚,单位又没有宿舍,自打在乌鲁木齐上班起,她就一直租房生活。刘萌告诉新疆都市报记者,自己每月的收入4000元左右,而每月的房租就得支出1500元,基本上是工资的三分之一。除了日常花销外,她还要负担父母亲的医药费,七七八八的一算,每个月都所剩无几,生活的压力非常大。

    刘萌说:“我仔细看了这则消息,真是重大利好消息,就是不知道我租住的商品房今后到底如何提取公积金,手续麻烦不麻烦,但想想今后负担轻了,还是非常开心的。

    之后,记者联系了住房公积金相关部门,得到的答复是目前尚未接到正式的通知,具体如何实施还不清楚,一旦有通知肯定会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让乌鲁木齐市广大租房户享受到应有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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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包含两种:1.住房消费提取:(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2.销户提取:(1)离休、退休的;(2)出境定居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4)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