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秘书长张小平在自治区夏粮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05.06.2015  18:20

在自治区夏粮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秘书长 张小平

(2015年6月4日)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我区夏粮收购形势,明确夏粮收购政策,安排部署夏粮收购工作。刚才,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粮食局、农发行新疆分行、中储粮新疆分公司的负责同志作了很好的发言,我完全赞同。受钱智副主席委托,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识新常态,准确把握今年夏粮收购形势

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粮食供需形势也在发生着深刻变化。一方面,国内粮食生产连年丰收,粮食高产量、高收购量、高库存量“三高”叠加。另一方面,随着人口增加、消费结构升级、城镇化进程加快,粮食需求将继续刚性增长,“紧平衡”将成为我国粮食供求的长期态势。同时,部分粮食品种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小麦产不足需、供求偏紧,稻谷总量平衡有余,玉米阶段性过剩特征明显,大豆产需缺口很大,需要进口弥补。在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粮食市场新形势下,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保持粮食市场稳定、保护农民利益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粮食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首要任务,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对地方政府在维护粮食安全方面承担的责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2014年以来,我区粮食价格持续低迷,销售市场总体趋弱。2015年,全区冬春小麦种植面积大幅增加,如无大的灾害,夏粮增产基本定局。今年我区夏粮收购将面临收购量大幅增加和仓容严重不足的双重压力。

全区夏粮收购在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形势,充分认识做好夏粮收购对于促进农民增收和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加强调查研究,科学研判市场,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主动担当,把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夏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二、准确把握政策,千方百计做好夏粮收购工作

为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产增收,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继续实施小麦敞开收购、敞开直补政策,并将落实粮食直补政策确定为自治区重点民生工程,要求各地务必抓紧抓好。自2015年新粮上市起,全区白小麦(三等、下同)、红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信息参考价格按每公斤2.36元执行,保持2014年水平不变,相邻等级差为每公斤0.04元。继续按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40%、中储粮新疆分公司60%的比例,下达30亿公斤小麦收购指导性计划。继续执行按种粮农户交售给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小麦给予每公斤0.3元的财政直补政策。继续对种植小麦的农户给予农资综合补贴。今年,自治区夏粮收购政策已经明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政策要求,坚决贯彻执行。

(一)认真落实粮食收购政策。 小麦敞开收购、敞开直补政策,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给广大农民作出的郑重承诺,最大限度保护了广大种粮农民利益。各地要认真落实粮食收购政策,及时将自治区下达的小麦收购指导性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收购库点,督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提前与种粮农户逐户签订由自治区粮食局、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直补粮食收购订单》,合理划定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小麦收购片区,明确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中储粮各直属库的收购责任,既不能擅自跨片区收购,扰乱市场秩序;也不能限收、拒收、停收,导致农民“卖粮难”。要进一步加大粮食直补资金兑付监管力度,按属地管理和补贴到户原则,坚持户交户结,严禁代交代领,防止“转圈粮”套取财政直补资金。要认真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做到公开透明、以质论价,严禁压级压价克扣粮农,也不得随意抬级抬价扰乱市场秩序。严把粮食入库质量关,严禁直接收购“毛粮”,确保粮食储存安全。

(二)提前落实粮食收购资金。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及时摸清辖区小麦生产流通情况,准确预测收购总量和布局,提前报送资金需求计划。各级粮食、财政、农发行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及早落实小麦收购贷款和财政直补资金,农村信用社等金融网点要全力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确保收购直补资金及时足额兑付,防止出现打“白条”现象,把“一手粮、一手钱、不打白条”作为铁的纪律,贯彻好,落实好。在收购旺季,财政部门要在粮食收购站(库)内设立“粮食直补资金审核兑付窗口”,坚持现场审核办理资金兑付手续,确保及时足额兑付直补资金,方便售粮农民。

(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夏粮收购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粮食收购政策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继续坚持收购政策公示制度,在各收购站点张榜公布粮食收购政策、收购价格、质量标准和服务公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用客观、准确、权威的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农民售粮预期。

(四)努力提高收购服务水平。 要坚持“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的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把保护农民利益放在首位。要增强为农服务意识,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热情服务售粮农民。各粮食收购企业要进一步完善服务方式,增加收粮机械,减轻售粮农民劳动强度,主动延长收购时间,做到随到随收,让农民卖“明白粮”、交“舒心粮”。

(五)强化收购市场监管。 各级发展改革委、财政、粮食、工商、质监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夏粮收购的市场监管,从严查处压级压价、拒收限收、扰乱市场、坑农害农、跨片区收购和收购“转圈粮”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对收购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报告自治区有关部门。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夏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着眼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高度重视当前夏粮收购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履行好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职能,切实加强对夏粮收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早分析、早研究、早部署,抓好贯彻落实。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自治区确定的粮食直补标准和政策要求,及时兑付粮食直补资金。农发行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售粮农民现场领取粮款。中储粮新疆分公司要充分发挥中央企业作用,切实用好国家临时存储小麦收购政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力争多收粮、多储粮。发改、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确保粮食收购工作正常进行。

各地要高度重视粮食收购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粮食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及时安排部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粮油收储企业露天储粮、租仓储粮、危仓老库、电气设备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防范于未然。

同志们,夏粮收购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齐心协力,真抓实干,狠抓落实,确保夏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