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反腐倡廉公开承诺

22.01.2015  10:22

2015年1月22日,乌鲁木齐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十二届二次执委(扩大)会议隆重召开。会议明确了2015年市工商联(总商会)工作任务,规范了工商联工作规章制度,表彰了先进商会和优秀会员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做出了反腐倡廉公开承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旗帜鲜明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新成效极大地提振了全党的信心,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反对腐败、依法治国,建立廉洁社会是包括非公有制人士在内的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此,我们庄严承诺:

一、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党委、政府保持一致,坚决执行市纪委各项规定,维护企业信誉。

二、坚持法治底线,做到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规范生产经营活动,做依法生产经营的模范。

三、坚持以诚为本、操守为荣、以欺为耻,树立正确的义利观,让信守承诺成为企业的基本准则和道德底线。

四、坚持以质量和信誉取胜,以优质服务和良好形象赢得市场。不弄虚作假,不坑蒙拐骗,不围标串标,不搞歪门邪道。

五、坚持按规定程序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杜绝为达到企业、个人目的向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行贿、请客送礼等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六、切实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创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让我们携起手来, 共同努力,配合党和政府预防和惩治贪腐, 共创诚信为本、公平竞争、互利共赢的市场环境, 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构建廉洁首府、诚信首府、务实首府、和谐首府、法制首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应有的贡献!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