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商有新举措

22.05.2015  13:05

      巩固援建成果完善援助机制

  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商有新举措

  新疆日报网讯 记者李春霞从21日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工商对口援疆工作,刚刚出台的《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意见》指出,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以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基础,以推进新疆工商市场监管能力现代化为引领,进一步巩固援建成果,创新援助措施,完善援助机制,继续举全国工商之力,大力支持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支持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

  《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优势,支持新疆联合西北省区工商局,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贸易、投资和消费软环境建设开展理论研究、成果推介、业务协作,支持新疆借助丝绸之路经济带合作论坛和中国—亚欧博览会,吸引国内外企业投身新疆发展建设,吸引内地企业向新疆有序转移、集中布局、集聚发展。支持新疆优势产品、特色农牧产品依托内地重要商展活动搭建产销平台。

   支持新疆市场主体加快发展

  《意见》指出,要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主动服务新疆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快速发展。借力对口支援机制和平台,壮大优势产业,承接产业转移,拓宽就业渠道,扩大就业容量。

  支持发展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支持发展现代物流业、旅游业。支持新疆优质特色农牧产品商标注册和保护,支持企业运用商标广告战略提升效益、加快发展。

  协助相关部门,支持新疆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引导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到内地务工、经商,内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提供服务,创造便利条件,维护合法权益。

   支持新疆工商部门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

  《意见》指出,要支持新疆工商部门推进市场监管创新,积极开展全国诚信市场创建活动,加强对涉疆消费侵权案件、垄断案件、虚假广告案件、传销案件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协调查处,在安排竞争执法、商品质量抽查、打击传销、红盾护农、合同帮农、动物疫情防控、指导广告业发展等专项经费时加大向新疆倾斜力度。

  支持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服务站工作

  《意见》指出,内地在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较为集中区域设立新疆工作服务站(联络点)的,属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参与有关工作,提供热情周到服务。根据援受双方工作意愿,新疆工商部门选派新疆懂双语的工商干部到工作站(联络点)或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挂职,加强协调沟通,配合参与市场管理和社会管理工作。

  支持新疆加强工商干部能力素质建设

  《意见》指出,依托国家工商总局和各对口支援工商局、市场监管部门的优质学习培训资源,加大对新疆工商干部,特别是南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力度,为新疆工商干部提供更有效的学习成长平台。继续将接受新疆工商干部挂职锻炼纳入总局、各对口支援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整体规划。进一步加强以挂职锻炼、跟班学习为主要内容的干部交流,密切人员往来。

   支持新疆工商基层基础建设

  《意见》指出,国家工商总局和各地要抓紧编制新一轮对口援疆规划,支持新疆工商系统改善基层办公条件,继续从设施设备、资金技术、人员培训等方面支持新疆工商系统信息化建设,支持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向新疆工商系统提供企业公示信息抽查软件,在国家法人库建设项目中给予新疆专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