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工商业用气下调0.7元 不涉及居民和车用气

05.01.2016  11:22

  乌鲁木齐市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工、商业)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7元,此次调价不涉及居民和车用天然气价格。

  目前,乌鲁木齐市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是1.37元/立方米,车用天然气价格是3.06元/立方米。

  4日,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1月1日起,将非居民用天然气(工、商业)销售价格,从现行3.09元/立方米降低为2.39元/立方米。

  市发改委已向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新捷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车用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中石油吐哈油田公司乌鲁木齐油气销售部、新疆广汇天然气事业部、新疆北燃乌热能源有限公司发送调价通知。

  资料显示,2015年,市发改委根据油气联动机制,曾两次下调车用天然气价格。

  去年9月11日,首府车用天然气价格从4.07元/立方米降为3.76元/立方米;去年12月1日,车用天然气价格由3.76元/立方米降为3.06元/立方米。两次调整,车用天然气共降价1.01元/立方米。

  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后,按照首府每天车用气用量保持在80万-90万立方米计算,每天至少可为首府各类车主节约车用气支出80万元(公交集团结算价另计)。

  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专家认为,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对减轻下游工业、发电、集中供热、出租车,以及商业、服务业等用气行业负担,促进经济增长将起到重要作用。

   新疆成国内第二大产气区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疆四大油田累计年生产天然气306亿立方米。这是新疆60年来天然气年产量首次突破300亿立方米大关,成为继陕西地区之后国内第二个年产天然气量超过300亿立方米的省区。

  其中,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克拉玛依油田和吐哈油田,中石油三大油田贡献率逾九成,达到91%以上的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