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探索建设“海绵城市”

05.01.2016  11:30


制图/李刚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逯风暴 张向阳报道) 每当遇到暴雨或者雨雪融化的季节,乌鲁木齐市的部分路段就会“成河”,今后,这样的现象有望得到解决。

1月3日,在乌鲁木齐市委十届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上,自治区党委常委、乌昌党委书记、乌鲁木齐市委书记朱海仑在明确2016年完善城市空间布局和基础设施领域时提出:乌市探索建立城市雨雪水收集系统,建设“海绵城市”。

海绵城市”就是要像海绵一样对雨水呼吸自如的城市。将城市河流、湖泊、地下水系统的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结合起来,遇到有降雨时,市政工程能就近吸收、存蓄、渗透、净化雨水,补充地下水,调节水循环;干旱的时候再把吸收的水“”出来,加以利用。

2015年6月9日的一场强降雨,使得乌市多处排水管道排泄不及,多地积水、冒水,当日20时40分左右出现了70多个冒水点,这场降雨还导致喀什路与长春路路口、喀什路与四平路路口、河南路赛博特路口、大湾北路10路公交车终点站附近,积水均达到30厘米。

乌鲁木齐市发改委党组副书记、主任张峻祥说,建设海绵城市不仅能充分发挥城市绿地、道路、水系等对雨水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缓解城市内涝,削减城市径流污染负荷,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还可获得财政补贴。

在建设海绵城市中,一方面合理建设地下管网搜集雨雪水,经过处理进行储藏或用于绿化;另一方面对河湖、湿地、坑塘、沟渠等原有“海绵体”进行保护和修复。

根据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建设标准要求,城市年平均降水量应不低于400毫米,按照这个标准干旱少雨的乌鲁木齐市达不到,乌鲁木齐市委委员、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市建设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马伊磊明确表示:标准不达标并不是说不可以搞海绵城市,乌鲁木齐市已在为申报海绵城市做准备。

据了解,201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出,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

他山之石 南宁海绵城市路面试点工程:小雨不湿鞋大雨不积水

南宁市在2015年被列为国家16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之一,2015年12月30日,《当代生活报》记者对一个海绵城市路面试点工程进行了探访。

这个试点工程位于南宁市中马路上,一段长约200米的“神奇路面”,水落到地上能马上渗透。记者在现场看到,市政人员放出半个拳头大的水柱来试验路面的渗水性,发现水柱洒落下来,几秒钟的时间就渗干了。

原来,这是一个透水沥青混凝土路面试点工程。人行道路面用这样的材质,吸水性非常好,雨水落下后可以快速吸收下渗,不会产生积水。

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项目科李辉工程师介绍,雨水被路面吸收后,会渗透排入地下的排水系统。而道路上设置的绿化带,设计成下沉式状,在渗水不齐时也能吸收一部分,帮助导流。可谓是小雨不会湿鞋,大雨也不怕积水。

据了解,中马路“海绵”道路试验段的设计标准是可以应对26毫米/小时的降雨量。按照气象学上的定义,该降雨量已达到暴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