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将六大交通运输行业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

11.04.2018  01:41
  亚心网讯 (文/记者马蓓制图/杨波)今后,新疆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6大交通运输领域的建筑项目要先参加工伤保险,再办理开工手续。

  4月9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落实好国家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6大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新疆今年将在“同舟计划”的基础上,针对交通运输行业进行工伤保险参保计划扩面行动。进一步扩大参保范围,确保农民工享有工伤保险保障。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工作人员介绍,为提高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保意识,结合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特点,工程建设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短期雇用的农民工等群体可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由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按照劳动雇佣关系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

  同时,对积极开展工伤预防、有效减少工伤发生的项目承包单位,符合条件的,优先落实浮动费率政策。进一步简化参保手续,尽可能缩短劳动能力鉴定等待时限和待遇支付时限,减轻施工企业和工伤职工的医疗费垫付压力。

  甘肃籍农民工李明杰说,纳入工伤保险让他们心里更踏实,干起活来也放心了。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自治区将做好交通运输工程领域摸底情况,掌握用工人数,为工伤保险参保提供实时数据。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进场施工前,需提交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确保到2018年底,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先参保,再开工。未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工程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将不予核发“开工令”或进行“开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