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新农合筹资标准再次提高

07.01.2015  11:55

  新疆网讯 (记者李晓青)2015年乌鲁木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再次提高,从2014年每人每年425元提升至每人每年557元。

  1月6日,乌市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韩芩芩介绍,今年预计的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中,农牧民一年一人交120元,剩余437元由各级财政补助,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52元,自治区财政补助59元,市、区(县)财政补助126元。

  目前,乡、村两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单次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乡级80%、村级90%;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标准为9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0%,地(州、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为60%,自治区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及违规转诊按下浮20%比例进行报销。

  据介绍,凡属乌市户籍或乌市外埠农村户籍,在乌市农村地区居住期满5年以上,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或以农林牧渔业生产为谋生手段且尚未纳入任何社会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及其子女可参加新农合。

  目前,乌鲁木齐新农合参合人数超过24万人,参合率99.9%。乌鲁木齐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有35所,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有17所,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有5所,自治区级定点医疗机构有7所。乌鲁木齐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从2009年的180元/人/年提高到557元/人/年,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