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12家职能部门公开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

13.10.2014  12:52

乌鲁木齐市12家职能部门公开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

9家单位公务接待费不足10万

日前,乌鲁木齐市政府官网——乌鲁木齐之窗上陆续有12家职能部门公布了2013年度决算报告和“三公”经费决算报告,这意味着乌鲁木齐市首次部门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正式拉开序幕。

去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多家单位公开“三公”决算。

乌鲁木齐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是乌鲁木齐市首个公开2013年度决算的部门,其9月10日公开的决算报告显示,2013年度收入12094.6万元,支出12442.5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费用1.5万元;公务接待支出6.6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

随后,乌鲁木齐市地震局、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乌鲁木齐市统计局、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等单位也公布了2013年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截至记者发稿时,乌鲁木齐市64个市本级单位中已有12个公布了2013年决算。

记者翻阅公布报告,有9个单位公务接待支出在10万元以下,其中乌鲁木齐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和乌鲁木齐市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两个单位2013年实际的公务接待费是0元。乌鲁木齐市统计局和乌鲁木齐市编办、乌鲁木齐市社会服务管理局实际花的公务接待费均在万元以下。

公务接待费在万元以上单位有6家,其中乌鲁木齐市林业局、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还特别说明了接待人数或批次,如乌鲁木齐市林业局公务接待费为9万元,接待75批次1204人;乌鲁木齐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务接待费用是3.31万元,接待人数是430人。

虽然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公务接待经费决算66.46万元,共计接待470批次4430人。记者查阅乌鲁木齐市公安局2013年预算发现:该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是125.5万元,这意味实际花费比预算节约了近一半。

新疆财经大学中亚区域经济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张磊说,对于老百姓来说,对于决算报告的关注度要大于预算报告,原因是预算是要准备花多少钱,而决算则是实际花了多少钱。决算全公开可谓在“三公”预算经费公开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这样才能让百姓了解三公经费的预算支出合理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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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4家单位有因公出国费用

在公开决算的部门中,只有乌鲁木齐市文化局和乌鲁木齐市社会服务管理局、乌鲁木齐市教育局、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有因公出国费用,费用分别是1.5万元、5.66万元、9.07万元和11.9万元,其他单位的因公出国费用均是0元。

据记者了解,乌鲁木齐市文化局是主管全市文化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还承担对外文化交流等工作任务。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共有4人出国,均由乌鲁木齐市外事办批准,进行项目合作、参观考察及友好交流等事项。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因公出国经费主要用于2013年中俄反恐联合演习时所派人员费用。

公车费上百万单位有说明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林业局、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和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决算在百万元以上,其中乌鲁木齐市林业局为102.92万元。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林业局当年无新购置车辆,公车费用主要是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用油,由于其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5辆,所以费用上百万。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决算526.2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和车辆维修,车辆购置费用决算25.79万元。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决算7027.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35.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692.31万元。如此之多的费用主要是因为维稳任务繁重,车辆使用频繁。

此外,公车费用在50万以上的只有乌鲁木齐市文化局和乌鲁木齐市社会服务管理局两家单位,公车费分别是75万和61.13万,其中乌鲁木齐市社会服务管理局用于新车购置的费用是42.9万元。该单位自2012年成立以来,管理首府900余个社区的事务。

公布决算的其他单位公车费都在40万元以下,其中有3家单位是10余万元。

将设预决算公开专区以便查询

在这次公布决算的单位中,乌鲁木齐市林业局明确“三公”经费决算金额相比预算金额有所节约。专业人士认为,要是各部门都在三公经费决算公布时对应比照预算报告,这样就能看出有无超支,这样监督也更有效,否则只看决算不知预算公布也没有意义。

2013年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已明确各单位预算统一在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对公开时限也有明确规定,还要求公开时间和方式由滚动更新变为固定及长期发布,以方便公众查询。

为此,记者查阅发现,由于2013年预算公布时间较早(集中在去年底至今年年初公布),要把决算和预算一一对应,还需花费一定时间查找。在12家公布决算的单位中,记者查阅到6家单位公布了预算,其中统计局“三公”经费决算金额相比预算金额有所节约。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已要求2014年起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应在网站明显位置长期保留,有条件的单位,应尽可能在门户网站开设预决算公开专区或专栏。(范琼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