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灵活就业人员可变更社保缴费基数

14.04.2015  16:45

  (记者马蓓)乌鲁木齐市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即日起可在就近街道(社区)及区(县)社保分局办理新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变更手续,允许变更截至5月31日。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本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按照上一年度自治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计算的。2014年,乌市参加养老保险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比往年增加了一个最低档,达到3个档次,分别是上年度自治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100%、60%、50%。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变更缴费标准,从低往高或从高往低调整均可。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获悉,因2014年度自治区、乌市社会平均工资尚未公布,为不影响业务正常开展,新年度缴费基数公布前,乌市缴纳2015年度社会保险费、领取2015年度社会保险待遇(不超过申报当月)仍按2014年度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