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摸底完成

16.02.2015  11:39
          2月15日,记者从自治区环保厅获悉,《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大气污染物对空气质量的影响研究》2月6日通过专家组验收。

          《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大气污染物对空气质量的影响研究》是自治区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由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承担。

          该项目完成了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特征研究、建立完成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源强数据库和分布图等内容。

          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绿洲城市大气环境研究所副所长吕任生介绍,2011年,该院联合乌鲁木齐市环保局、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共同承担了乌市机动车大气污染物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及污染防控研究的课题研究工作。

          项目组对全市机动车大气污染物进行摸底工作,同时在机动车污染控制法规和制度、车辆排气控制、机动车油品的管理等方面提出了防控对策建议。

          “项目组制作乌鲁木齐市电子地图,将全市划分为1596个 1 ×1公里的网格,计算得出每个网格内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源。”吕任生说,项目以2011年乌市统计数据为基础,通过对机动车排放技术控制水平和车流量、车辆构成情况展开调研,对道路行驶工况进行实测,确定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基本状况,得到机动车污染物的排放因子(即排放标准中限定的具体污染物),并进一步估算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清单。

          “机动车一氧化碳排放量年均达20多万吨。”吕任生介绍,研究表明,汽油乘用车在启动时,一氧化碳排放因子每次可达20.16克,而行驶一公里可达12.36克,城市北面机动车大气污染物影响浓度高于南面。

          针对研究,该项目提出了情景方案分析。吕任生介绍,我市自2013年7月机动车尾气排放施行国IV标准,需要尽早推行机动车尾气国Ⅴ排放标准的实施,在源头上禁止高排放新车进入市区,达到机动车污染物的总量控制标准。落实汽车“以旧换新”政策,鼓励提前报废老旧汽车和“黄标车”并换购新车。

          “2011年数据显示,城区还有高排放车辆,这些车的排放因子大。”吕任生表示,根据当时的数据推算,如果在2016年前对高排放车辆强制淘汰,2020年在原有污染物基础上相同车型可减少30%的氮氧化物排放量。2016年如果公交车、出租车全部使用清洁燃料,5年期间,在原有污染物基础上相同车型可减少50%的氮氧化物排放量。

          此外,还需提高油品,使车辆与油品等级匹配。加强车用燃料质量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出售劣质油料的单位进行处罚。同时加强油在生产、运输、销售和储存各环节的质量控制,防止低标号汽油以次充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