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免征营业税“5改2”开始全面执行

07.04.2015  10:28

乌市免征营业税“5改2”落地

契税惠民政策到期二手房成交暂无大变化

乌鲁木齐市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记者从乌市地税局第一分局获悉,乌鲁木齐市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免征年限“5年”改“2年”的政策已经开始全面执行。营业税减免新政执行以来,乌市二手房成交暂无太大变化。

目前乌市执行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新政策为: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个人买卖房屋主要缴纳的税收即营业税及契税。

此次乌市个人转让普通住房营业税新政执行之前,乌市已经在契税政策方面全面落实契税财政补贴惠民政策,自2014年10月1日实施《自治区二手住房交易契税财政补贴操作办法》起,截至2015年3月31日,乌鲁木齐市地税局第一分局采取5个到位措施共受理二手住房交易14872户,缴纳入库契税7929万元。其中7025户纳税人可享受契税财政补贴,享受补贴额达3405万元。

随着营业税新政的实施,乌鲁木齐二手住宅契税超过1%部分财政补贴优惠政策实施到期。

在业内看来,个人转让普通住房税收减负实施后,符合免征条件的房源比例将大幅增加,对于改善型购房需求者而言,就可以卖掉原有房产进行改善或置换,有助于这部分需求积极入市。再加上目前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二套房贷首付比例都已经明确降低,这都将极大推动置换型需求、改善型需求购房者积极入市。

数据显示,今年前两月,乌市完成房地产投资3.9亿元,同比增长8.1%,新建商品住房供应量77.9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8.45%,乌市居民购房商品住房占购买群体的近八成。(首席记者刘书成通讯员徐其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