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乌鲁木齐市两会之建议:“一支笔”审批应限时办结

12.01.2015  12:16

  (首席记者 于江艳)在乌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民盟乌鲁木齐市委会集体提出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杜绝行政审批超时限问题的建议。

  通过调查走访,民盟乌鲁木齐市委会发现造成审批超时限常见问题在于主管领导(一支笔),“领导超时审批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疑难、重大、敏感审批项目需要会审。而会审参会人员忙于各自公务很难有时间聚齐,会议一再延期;二是领导公务繁忙,审批项目众多,难免延误;三是领导出差或者生病,暂时不能办理公务。”民盟乌鲁木齐市委会相关负责人说。

  对此,民盟乌鲁木齐市委会建议:建立行政审批项目授权委托制度,不能在岗履职就签订行政审批项目授权委托书,由他人代为履职;同时严格执行定期召开会审会议制度,会审会议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到会的同志应事先拟定基本意见,授权委托其他同志参会。

  民盟乌鲁木齐市委会建议对领导行政审批项目建立限时办结制,审批业务过多不能按时完成时,也可授权委托他人共同处理。“完善项目办理跟踪平台,加强项目办理超时预警平台功能,预警平台应将处室、委办局领导也纳入其中。”民盟乌鲁木齐市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提高“一厅式”办公审批效率

  如何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乌市政协委员、乌市招商服务局党组书记魏志辉提出《关于完善 “一厅式”办公大厅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效能的几点建议》。

  魏志辉建议:一是由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明确规定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须全部到“一厅式”办公大厅办理;二是凡涉及有行政审批权限的各委、局、办必须到“一厅式”办公大厅办理,每个委、局、办须有两枚公章,即“一厅式”办公大厅专用章和各委、局、办专用章;凡须在“一厅式”办公大厅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要在“一厅式”办公大厅办理,不允许返回委、局、办办理,而且加印各自的“一厅式”办公大厅专用章,彻底扭转“一厅式”办公大厅仅起到一个“收发室”作用的局面。

    落实“事走编随”和“费随事转

  简政放权,下放审批权限,这是目前政府行政主“基调”,而上级部门行政审批“瘦身”后,有市民反映,还有一些项目的审批甚至更慢了。民建市委会分析主要是市级部门下放部分权限略显仓促,区(县)没有作好承接准备。

  民盟乌鲁木齐市委会建议落实 “事走编随”和“费随事转”,按“事走编随”的原则,将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执法人员调整至项目承接单位;按“费随事转”的原则,通过转移支付或拨付专项资金的方式,解决各区(县)由于财政可支配水平不等、相关项目资金短缺的问题,“市级权限下放单位应继续加大对各区(县)相关部门的执法培训及专业技术培训,确保管理权限下放平稳过渡。”民盟市委会相关负责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