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机动车保有量逾74万辆

12.01.2015  12:16

  (记者 刘娟)1月8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截至2014年12月20日,乌鲁木齐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742936辆,同比增长16.2%。机动车驾驶人保有量达716805人,环比增长1.2%,同比增长17.7%。

  据统计,2014年乌市新注册的机动车达113292辆,其中净增的私家车达98735辆。2014年新增驾驶人107600人,同比增长32.9%。

  据介绍,以近三年的车辆增长特点来看,今年,乌市机动车保有量预计超过10万辆,总数达85万辆左右。

  此外,为加强二手车交易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由乌鲁木齐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二手车交易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从即日起执行。该《规定》指出,所有二手车交易市场必须对进场车辆、人员实行“实名制”登记,甄别和查验身份证、居住证、便民联系卡、社区购车证明、车辆信息,做到逢人必查、逢车必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