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小饭桌”的良心与口碑

21.10.2014  12:45

  编者按:小饭桌的历史无法追溯,但因为就餐便宜,离学校近,有人帮忙接送孩子,孩子放学有地方去,“小饭桌”很快受到了上班族家长们追捧。对于这个本网也曾报道过多次的话题,随着食品安全问题持续受到关注的现在,依然备受关注。请和记者一道,走进这家“小饭桌”的厨房,从选菜、洗菜、炒菜到环境,仔细看看它由“”转“”的发展变迁。

  新疆网讯(记者丁璐)10月15日上午,包雨生抬头看看墙上的钟表,加快了切菜的速度。再过40分钟,孩子们就要放学了。 

  56岁的包雨生当天准备的是炒土豆片、肉炒小白菜、西红柿炒鸡蛋,主食米饭。 

  从2009年开始,他和妻子一起在和平南路附近的高层租房创办“小饭桌”,5年来,包雨生都是“小饭桌”的主厨。 

  说起涉足“小饭桌”这一行,据包雨生的爱人马英介绍,她和丈夫早在15年前就因为工厂效益不好下岗,随后也陆续做过一些生意,但都没有做的多长久。5年前的一天,她发现关于“小饭桌”的广告纷纷贴在学校附近,打听后得知“小饭桌”就是管附近上学的孩子中午一顿饭。 

  “一开始还不会,就先到幸福路一家‘小饭桌’打工。”包雨生说,干了两个月基本摸清了所有的门道,便和妻子一起经营了自己的“小饭桌”。 

  “5年前孩子正好上大学住校,可以腾出精力做生意。”马英说,他们也想好好经营给孩子再存一笔学费,让生活宽裕些。 

  在客厅的墙上挂着两张证件,包雨生坦言刚开始涉足这行时也是“黑户”。“根本不知道要办理什么手续、在哪办。也是因为媒体上报道得多,很多家长特别重视。才和妻子通过打听补办了‘健康证’、‘营业执照’。” 

  其实,在2011年8月,市政府颁发了《乌鲁木齐市学生小饭桌监督管理规定》,对乌鲁木齐私人开办的“小饭桌”进行管理。《规定》要求,“小饭桌”开业前应当向辖区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获准后方可经营。同时,经营“小饭桌”还必须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负责人要与学生家长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规定》还要求“小饭桌”有独立的食品加工操作区、就餐和休息场所,食品加工操作区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