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严查垃圾运输溢洒行为 垃圾车溢洒滴漏最高罚5万元

13.08.2015  13:20

  本报记者杨涛利 通讯员张莉乌鲁木齐报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日前集中整治垃圾运输车不规范行为。凡在垃圾运输过程中出现溢、洒、滴、漏等收运不规范现象的垃圾运输车将受到处罚,最高罚款为5万元。

  据悉,今年是乌鲁木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的关键一年,生活垃圾密封运输是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此,乌鲁木齐市针对垃圾运输车开展集中整治,要求各区在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把关,确保污水不落地,并要求全市垃圾运输车提档升级,推行管理手段精细化,实现业务由粗放到规范的转变。

  目前,乌鲁木齐市日产生生活垃圾3400余吨,生活垃圾运输过程中存在溢、洒、滴、漏现象,夏季尤为严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乌鲁木齐市专门组建了执法队,每日在各区垃圾转运站、大浦沟垃圾场等地进行巡查,要求垃圾作业车必须全封闭拉运,按照规定线路和时间进行收集,直接或转运到卫生填埋场,各区(县)的运输车完好率要达到85%;对存在溢、洒、滴、漏现象严重的车辆将处以5000元~5万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