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严把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进口关”

20.09.2015  18:31

  (记者张云梅)9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今后,我区将严把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进口关”,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交流外,事业单位一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严禁以任何名义回避公开招聘的规定新进人员。

  按照要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必须与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相互衔接配套,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必须在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经各级人社部门核定空缺岗位的类别、等级和数量,按照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申请招聘;未完成岗位设置或没有空缺岗位的,一律不得招聘工作人员;严禁招聘不符合空缺岗位类别、条件的人员。

  自治区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处长王延军说,在招聘时,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须设置开放性条件,不得设置与招聘岗位职责要求无关的工作经历、毕业院校、民族、性别、地区级以下户籍等特指性、排他性及歧视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