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环境监察支队一季度依法、足额、全面征缴排污费

01.04.2015  14:17

  一季度石河子市环境监察支队严格按照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核定征收排污费,规范排污费征收程序,加强排污费的征缴工作,做到全面、足额、及时征收。2015年1-3月征缴户数74家,征缴金额2574.5267万元。较去年同期征缴户数45家户数增加164.44%;较去年同期征缴金额422.4737万元征缴金额增加6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