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处室
新疆林业科学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新疆林业科学院在自治区文明单位“零基启动”创建工作中,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以院党委书记、院长为正副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林科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计划》,做到组织领导、人员机构、资金投入、检查监督、奖惩激励和动态管理“六到位”。并将创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表彰。林科院在创建工作中突出思想道德建设内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自治区文明单位测评体系》, 林业厅
关于对2015年度林业厅机关部分处室(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检查的通知
新林党政字〔2015〕109号
林业厅
关于印发2015年自治区林业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林机党字〔2015〕5号
机关 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