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至

商家无资格设道路标识

       新疆四至律师事务所李强辉律师认为, 市政府

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公告

  2010年5月,新疆交通厅西山消防器材厂将其位于沙依巴克区环卫路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向我局提出申请以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地(四至:东邻空地,南邻德力西新疆旅客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邻新疆煤田地质局综合地质勘察队,北邻环卫路),土地证号为乌国用(97)字第1003137号,证载面积7391. 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