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行动

吉木萨尔县加强协调配合 强化“蓝天行动”督查
根据吉县政办〔2015〕11号《关于印发吉木萨尔县蓝天行动计划2015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2015年8月4-5日,由吉木萨尔县县委督查室、县监察局、县环保局组成的联合督察组对2015年“蓝天行动”计划中投资7. 环保厅

吉木萨尔县加强协调配合 强化“蓝天行动”督查
根据吉县政办〔2015〕11号《关于印发吉木萨尔县蓝天行动计划2015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2015年8月4-5日,由吉木萨尔县县委督查室、县监察局、县环保局组成的联合督察组对2015年“蓝天行动”计划中投资7. 环保厅

昌吉市环保局强化工作措施深入开展总量控制污染减排工作
结合实际确定我市环境保护目标,以“蓝天行动”和生态市创建为抓手,与全市9个乡镇、6个街道、30个部门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实行污染减排“一票否决”,确保完成总量控制指标。根据昌吉州下达的减排任务,结合昌吉市实际,制定印发《昌吉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工业企业减排项目15个(其中重点项目3个为结转项目),规模化畜禽养殖减排项目3个,二氧化硫减排3519. 环保厅

玛纳斯县三个加强 力推“蓝天行动”计划
为确保2015年“蓝天行动”计划有序实施,玛纳斯县三个加强力推工作进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领导为副组长,环保局、发改委、商务经信委、住建局等9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蓝天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细化分解任务,建立相关的协调机制和工作督查制度,统一组织、协调和推进我县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二是加强综合整治。制定印发了《玛纳斯县2015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确定了计划总投资5.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