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

伊宁县建全制度,重奖严惩,全面提高农村环境整治力度
从2013年开始,县委制定了农村环境卫生奖惩制度,县财政拿出100万元用于奖励农村环境整治好的乡镇,小乡5万元大乡20万元。同时,健全农村环境整治长效运行维护激励考核监督机制,由县政府两位副县长主抓,县效能办、环保局、爱卫会等单位具体负责,对全县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每月每村2000元的维护运转费用纳入乡财政预算,初步形成一套实用管用的激励考核机制。采取月评、季考、拍照曝光、定期通报等方式监督环境整治情况,发现一起环境卫生整治不到位现象给予2000元罚款处罚,并在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大会上进行点名通报批评。形成了县委政府牵头抓,环保局具体抓,以上促下,上下通力配合,部门整体联动,农民积极参与的格局,确保了全县环境整治工作高效、有序、快速推进,有效的促进了农村环境卫生的整治效果.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