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博湖县环保局做好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工作
根据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工作要求,近日博湖县环保局对新疆江浩工贸有限公司、博湖县宏昌食品工贸有限公司、博湖县红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博湖县宏傅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博湖县万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西海驾校训练基地等6家企业法人代表请来我局约谈。约谈内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要求企业于2015年9月30日签订补办环评合同,并于2015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环评审批工作。截止2015年9月30日,各企业补办环评情况如下:1.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