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6岁女孩火中抱出4岁弟弟
曹海燕和女儿莹莹看着被烧毁的房屋,流下眼泪。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孟根桑摄影报道)满脸稚气的莹莹(化名)是乌鲁木齐市第五十七中学一年级的一名学生,也是班里的小队长,今年6岁的她,当家中不慎起火时,没有因为害怕而独自逃脱,而是勇敢地从火场中救出了4岁的弟弟,获得周围居民的称赞。
12月21日上午11时,记者来到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乌昌路1号芳婷针织厂小区内,只见一处三间平房被火烧得只剩下黑色的“驱壳”。房屋墙面被烧得漆黑,房顶已经坍塌,窗户、门框全被烧毁,走进黑色的房子里找不到一件完整的物品。
在现场,瘦小的莹莹穿着红色的校服,站在被烧毁的家门前。着火当天,家里只有年仅6岁的莹莹和4岁的弟弟在家里。“当时爸爸妈妈都去上班了,我在家写作业,弟弟在旁边玩,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就看到床上的床单已经烧起来了,我就赶紧抱着弟弟跑出了房间。我记得老师说过,如果着火了,就要先跑到没有火的空地上,再去叫大人来,当时我也很害怕,就想着把弟弟抱出来。”莹莹眨着眼睛告诉记者。
据邻居王先生说:“13日中午13时左右,从我们家窗户看到他们家的房顶蹿起一股很大的黑浓烟,我跑过来一看,房屋里面冒着熊熊火焰,两个孩子站在离家大约3米远的地方不停地在哭,我赶紧先给他们的父母打了电话。随后就拨打了消防电话,消防官兵来才将火扑灭。是姐姐把弟弟抱出了房间,小女孩真的很机灵很勇敢。”
莹莹的母亲曹海燕赶到时,消防官兵正在灭火,房屋已被烧得面目全非,看到两个相安无事的孩子,她一颗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她流着眼泪说:“虽然房屋被烧毁了,但是姐姐能冒着危险救出弟弟,我感到很欣慰,只要孩子没事就好,其他的都还可以再去赚。”
面对被烧毁的房屋,曹海燕悲伤不已。原来,其中被烧毁的两间50平方米的房屋是他们一家4口租住的房屋,而紧挨的另一间房屋不是他们的房间,但也被一起烧毁。屋内的电视、冰箱、床、户口本和身份证,还有家里仅有的2000元钱,都被烧得一干二净。
当学校得知莹莹的遭遇后,五十七中学的全校师生为莹莹捐赠了衣物、书包等物品,并捐赠了将近一万多余元的爱心款。“当我们得知莹莹在火场中救出弟弟后,她机智勇敢的表现让我们感到很惊讶,真是个勇敢的孩子。我们组织全校及身边的亲朋好友献出一份爱心,虽然微不足道,但希望能帮助这家人渡过难关。”五十七中学副校长梁思齐告诉记者。
目前,曹海燕夫妇已经带着两个孩子回到老家甘肃去补办户口、身份证等证件。“等补办完手续后,我们还要回到新疆,继续奋斗赚钱,将家里烧毁的一切都赚回来,新疆不仅是我们打工的地方,也是我们第二个家,因为新疆对我们一家有恩,感谢学校以及这么多好心人的帮助。”曹海燕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