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上半年6.5万方天然气被偷

19.06.2015  14:32

    市民可拨打电话0991-3193013举报

  (记者许倩)昨日,记者从新疆燃气集团了解到,近年来,乌鲁木齐市偷盗气事件逐年增加。今年1月至今已发现12起用户盗用天然气的行为,共盗用6.5万立方米气。而一个不用壁挂炉的用户家,一般一个月只需要约15立方米气。也就是说,被偷盗的这些天然气相当于360多户用户全年的用气量。

  “前不久我们到一家宾馆入户抄表检查的时候,宾馆负责人总以各种借口推托。经过多次拜访最终入户才发现,这家宾馆私自改装了天然气设施,存在偷盗天然气的问题。”新疆燃气集团沙区分公司抄表员贾慧玲说。

  新疆燃气集团天然气公司副总经理陈军说:“私自改装天然气设施盗气触犯了国家法律,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而且私自改装天然气设施很可能造成安全隐患,酿成燃气安全事故,危害公共安全。希望广大市民能够行动起来,和我们一起打击这种违法行为。

  为此,新疆燃气集团向社会公布了天然气盗气举报电话0991-3193013,鼓励市民举报偷盗气行为。举报一经查证为真实情况的,将根据盗气金额给予举报市民一定奖励。举报范围仅针对乌鲁木齐市天然气用户,包含民用、餐饮、采暖、热水、工业、车用等。

  据了解,仅2014年,新疆燃气集团共发现用户盗气行为25起,盗用天然气累计达到300万立方米。根据《乌鲁木齐市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拒不整改的,对单位将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盗用燃气的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