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17名中央委员落马 最高受贿1.46亿
2017年7月的最后一天,中央纪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央委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焕宁因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这是今年第六位落马的中央委员。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记者注意到,仅今年7月份就有3名中央委员落马,2017年也成为十八大以来落马中央委员最多的一年。
十八大以来17名中央委员落马 7人案件已公开审理
据记者统计,截至目前,党的十八大以来,已有17名中央委员落马。他们是蒋洁敏、李东生、杨金山、令计划、周本顺、杨栋梁、苏树林、王珉、田修思、黄兴国、王建平、李立国、孙怀山、项俊波、王三运、孙政才、杨焕宁。
从查处年份来看,2013年2人(蒋洁敏、李东生),2014年2人(杨金山、令计划),2015年有3人(周本顺、杨栋梁、苏树林),2016年4人(王珉、田修思、黄兴国、王建平),2017年6人(李立国、孙怀山、项俊波、王三运、孙政才、杨焕宁)。记者注意到,这五年来落马人数逐年递增,2017年仅前7月份就有6人落马。而今年7月份有3名中央委员落马,是十八大以来落马人数最多的月份。
根据公开资料,除了军队3人(杨金山、田修思、王建平)尚无最新消息披露外,其他14人中有的已庭审,有的已获刑,有的被断崖式降级处分。苏树林、孙怀山两人均于今年被“双开”。近期,最高法已对苏树林案进行立案侦查。
李立国、杨焕宁两人被断崖式降级,他们均受到行政撤职、由正部级降为副局级非领导职务,且留党察看二年的惩处。
杨栋梁案庭审画面
蒋洁敏、李东生、令计划、周本顺、杨栋梁、王珉六人案件已公开审理并宣判。李东生、周本顺、杨栋梁三人被判15年,蒋洁敏被判16年,令计划、王珉被判无期徒刑。其中王珉直接或者通过他人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6亿余元,数额之巨大,令人震惊。
2017年8月9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天津市人民政府原市长黄兴国受贿一案,黄兴国被控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03万余元。案件尚未宣判。
此外,项俊波、王三运、孙政才三人都是今年新落马的中央委员,尚未有进一步案件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委员被党内处分时,通报中往往会有一句“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这是因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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