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来乌鲁木齐打工男子储户存款突然少了2.4万
新疆网讯(记者刘薇 实习生司建晶报道)将打工攒下的10万元存入银行,没想到2.4万元“不翼而飞”,为此涂保中一连失眠几天。
7月27日,涂保中说,今年3月10日,他在乌鲁木齐一家银行将10万元定期存款一年。7月23日,他接到了银行工作人员通知,由于21日转出2.4万元,要求他尽快来更换存单。
涂保中查询后发现,7月21日的确有一笔2.4万元的款项支出,划款人是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法院。涂保中想起来,这是他已经拖欠4年的超生罚款。
“我有两个孩子,老二今年6岁,是我在湖北老家超生的孩子。”涂保中说,2011年,他曾收到过湖北省浠水县的传票,通知他缴纳超生二胎的社会抚养费2.4万元,当时他无力承担这笔费用,就来乌鲁木齐打工挣钱。
“我每年都回老家过年,但期间都没接到缴纳罚款的通知,也没有再收到法院传票,就把这件事忘了。”涂保中说,他愿意承担这笔社会抚养费,但对银行在未告知他的前提下,直接转账给法院的做法很不满。
对此,银行柜员主管唐伟解释,21日银行收到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法院寄来的扣款公函以及判决书,并附有涂保中的银行卡号,要求强制扣除超生罚款2.4万元。银行有义务配合法院执行判决结果,如提前告知当事人,则是妨碍执法。“银行只根据法院提供的卡号进行扣款,不考虑其办理的存储业务,如果银行随意更换扣款银行卡,同样是妨碍执法。”唐伟说。
记者致电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法院了解到,在涂保中拖欠超生罚款期间,法院对他进行过一次书面通知,但始终无法联系到他,法院便依法执行强制罚款。
新疆四至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强辉说,法院依据生效的判决书执行罚款行为,公民有义务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银行也有义务协助法院执行判决,但无义务通知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