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治区安委会新安明电〔2016〕1号文件的通知

06.02.2016  20:33

新林传发〔2016〕13号

 

 

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居(村)民楼院消防安全清查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安明电〔2016〕1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当前我区正值冬季火灾高发期,发生火灾的风险极高,火灾防控压力明显增大。我厅于1月28日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对当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对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再次安排部署,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整治火灾隐患,确保林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各单位要开展对居民楼院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在春节前对居民住宅要“一个不漏”的排查一遍,逐一填写清查登记表,建立工作台账。

三、林业厅机关服务中心要做好厅属居民楼院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四、各单位要立即开展这项工作,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于2月14日报送我厅安委会办公室。

   

 

自治区林业厅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