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尔羌河莎车县霍热斯坦防洪工程(113+910-116+310段)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由 自治区发改委以新发改项目【2013】2651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莎车县水管总站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位于叶尔羌河中游左岸莎车县色力勿衣水库上游1.9公里处,修建防洪堤2.4km。防洪标准2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3320立方米/秒,防洪堤采用梯形断面形式,堤顶宽5米,迎水面边坡系数为1:2.5,背水面1:2,固岸采用雷诺护垫护坡+六面四边砼框架方案,迎水面设计洪水位以上采用30cm厚(以下为50cm厚)卵石雷诺护垫护坡,雷诺护垫下设无纺布,坡前采用四面六边C20预制砼透水双层铺设框架群固堤。框架群上层铺设,宽度5米,每间隔10米做一2排框架单层平铺6米长梳齿,堤防基础埋深3.59米。
计划工期:2015年2月 1日---2015年5月30日。
标段划分:为3个施工标段和1个监理标段
第一标段:桩号113+910-114+710,防洪堤长800米。
第二标段:桩号114+710-115+510,防洪堤长800米。
第三标段:桩号 115+510-116+310,防洪堤长800米。
第四标段:工程监理。
本项目经备案的工程发包价一标段为 3556470.12 元,二标段为 3473597.12 元,三标段为 3572510.92 元,监理标段为 22.74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施工: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堤防专业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需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3.2 监理: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必须有相应注册证件并有承建过类似工程的经历及业绩。需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定于 2015 年 1 月 13 日至 2015年 1 月 17 日,在《新疆水利网》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投标人从《新疆水利网》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 月 23 日上午 11 时 00 分,地点为 喀什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等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莎车县水管总站
联 系 人: 葛平
电 话: 18609988656
传 真: 0998-852119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杨猛
电 话:0991-4607733 18899517090
2015年1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