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集中开展“与法同行,万人宣讲活动”

01.12.2015  11:07
        拉开“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序幕          日前,围绕“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推动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主题,全市集中开展了“与法同行,万人宣讲活动”,拉开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序幕。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是党员干部法制准则,任何时候不得违反。”11月27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机关党支部书记张培峰进行了以“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推动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主题的宣讲。

  张培峰说,宣传思想干部要不断增强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自觉性坚定性,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触、法律底线不可越。“特别是掌握宣传舆论的我们,一言一行对一般干部群众都有着巨大的示范效应,大家在工作中要带头维护法律的权威,加强法制宣传,弘扬法治精神,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让敬法守法成为一种自觉。

  市建委党组书记、副主任秦伟在宣讲中说,领导干部提升法治思维能力的前提是学法、懂法。“如果领导干部不学法、不懂法,怎么能当好领导?怎么能保证不出问题?”秦伟说,要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的长效机制,既要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以及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知识,又要重视法律原则、法治精神等方面的学习,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权力的素养,使法治思维成为领导干部自发的一种心理需求,进而引领群众信仰法律。

  据统计,当日全市共计79个市属单位开展了活动,79位一把手进行了备课宣讲,全市57600名干部职工聆听了讲座。同时,各区(县)、各单位(包括街道、村居、社区)“一把手”集中本单位人员以讲座和宣讲的形式开展了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的爱国主义教育;公安及政法机关围绕自身工作职能,结合乌鲁木齐当前维稳工作形势和任务,就如何推动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开展了集中教育。

  活动期间,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以市委组织部、宣传部、人大、政协领导参加的四个督导工作组,对全市区(县)、各机关、单位就万人宣讲情况进行了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