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荣获“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08.01.2016  16:57
 

2015年12月2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双先”表彰暨第十四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颁奖大会,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被授予“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乌鲁木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市国土资源局紧紧围绕首府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利益,在服务大局中扎实推进,在规范管理中狠抓落实,为首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是保障发展作出新贡献。 组织完成上报国土资源部、自治区批准新增建设用地10933.07公顷。坚持“首府效率”,从规划布局、供地时序等方面科学安排用地指标、优化用地结构,批准各类国有建设用地4305宗、面积7679.83公顷,认真做好兰新二线乌鲁木齐段、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绕城高速公路东线和上海大众、伊泰煤基多联产等1380个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确保了国家、自治区、市级各类重大工程及时“落地”。 二是保护资源实现新突破。 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突出重点严守红线。扎实推进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土地整治工作取得新突破,争取资金8776.45万元,实施土地整治项目12个。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落实易地补充耕地5203.93公顷。认真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活动。推进全市矿业权设置方案修编工作,加强和规范矿山储量动态监管。扎实开展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切实把“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的源头防范机制落到实处。 三是保护权益取得新成绩。 始终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工程、社会事业摆到突出位置,为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富民安居”、“定牧兴居”等民生项目供地322.42公顷,做到“应供尽供”。认真做好首府每年100件以上民生实事的供地保障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全力做好首府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实施更新调整后的城区基准地价。完成全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一步加大城镇居民住房土地登记分户颁证力度,登记核发各类土地权利证书19.02万本。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监测、预警和治理工作。 四是党的建设呈现新气象。 突出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连续两年创建市委开展的“群众满意好班子”。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中充分发挥创先争优和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严守党的六大纪律,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积极推进机关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狠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确保全系统内部的团结稳定。

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是国土资源系统最高奖项,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每五年评选一次。在被表彰的全国147个先进集体中,作为省会城市国土资源部门,全国只有乌鲁木齐市和呼和浩特市两家国土资源部门受到了表彰。同时,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也是全疆维一获此殊荣的地州市级国土资源部门。

荣誉既是压力也是动力。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将以此次荣获“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为契机,进一步振奋精神、鼓舞斗志,开拓创新、敢于担当,全面服务首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工作大局,全力提高国土资源保障能力和规范化水平,努力开创“十三五”时期首府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为早日把乌鲁木齐建成现代化国际城市和全疆引领之地、首善之城提供有力的国土资源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