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夫妻吵架丈夫借酒消愁 隔夜酒驾被查愁上加愁
04.06.2015 13:46
本文来源: 新疆天山网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李娜 通讯员赛尔格林报道)王某驾驶小货车行驶禁行路段被拦停,“红眼睛”暴露其存在酒驾嫌疑。王某表示,因前一天晚上与妻子吵架,他喝了白酒,却不料出现了隔夜酒驾的情况。因醉酒驾驶营运货车,王某的驾驶证将被吊销。
6月2日早9时30分许,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沙区交警大队西北路中队民警在克西街徽商路口执勤时将一辆在禁行路段行驶的小货车拦停。“拦停后,我们发现驾驶人的眼睛很红,而且似乎还有酒气,便怀疑其酒驾。”执勤民警说,“我们对其进行酒精检测,发现其酒精含量达149毫克/100毫升,属醉驾。”
对这一结果,王某很吃惊,他告诉民警,他平时很少喝酒,前一晚因与妻子发生争吵,心情郁闷,他才喝了一茶缸白酒,第二天怎么还能是醉驾?
面对王某的质疑,民警又对王某进行了抽血检测。而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4毫克/100毫升。
沙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王新生说:“平时酒量较差的人,对于酒精的吸收慢,容易出现隔夜醉驾。”
“我不能开货车了,以后该咋办?”王某后悔不已。据了解,王某为河南来乌务工人员,平日里开货车收废品或给人送货,由于其车辆为营运性质货运车,因此他一次醉驾导致驾驶证被吊销,失去了目前的谋生手段。
《道路交通法》规定,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除吊销驾驶证及追刑外,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重新考取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本文来源: 新疆天山网
04.06.2015 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