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三类路段“自抬身价”多收费

24.10.2014  12:50

    三类路段“自抬身价”多收费

    此类未按差别化收费停车场将被曝光

    新疆网讯(记者张莉报道)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对停车场开展专项检查,检查中未按差别化收费的停车场将被曝光。

    10月23日,由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停车场管理中心、行政执法支队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对停车场进行了抽查。检查中发现有部分人流稀少的停车场未按照差别化收费标准收费。

    在南湖南路华祥六巷凌丰农贸市场附近的停车场,一名身着便装的男子正在引导一辆车停放。

    当检查人员询问怎么收费时,收费员努尔麦麦提·阿布拉表示,老板告诉他每小时3元。当检查人员再问是按照何种标准收费时,收费员却回答不上来。

    记者从收费员的工作证上看到,该停车场属于乌市光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场约有20余个停车泊位,泊位上已基本停满。

    检查人员核实后确定,该路段为三类路段,按照《关于调整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三类路段首小时收费2元,此后每半小时1元。

    “我一直在这里停车,每次停车都收3元钱,现在才知道只需交两元钱。”在此停车的车主王明说自己经常在这边办事,以后就不会再多掏冤枉钱了。执法人员当即下发了停业整顿通知书,要求其停业整顿。

    在记者的随机采访中,60%的车主只知道一类包括哪些路段,对二、三类路段的概念比较模糊。根据相关规定:除一类、二类地段以外的道路、在市区支路巷道内合法设置的停车场均执行三类地段的收费标准。而不少停车场因处于一、二类路段的支巷道,企图蒙骗车主打擦边球。

    停车场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更好地规范停车秩序,检查组坚持“每周一查,每月一抽检、每季一考核”的原则,联合发改委、交警、行政执法等部门对全市停车场进行规范化考核,考核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区,从而为市民提供更好的停车服务。

    “市民停车时如果遇到停车场工作人员未按新规操作收费,可以拒绝交费,并拨打停车场管理中心投诉电话2609789及市价格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12358。”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