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等地今年实施居民阶梯水价

21.05.2016  12:09
      (记者郭玲)今年,新疆将推行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乌鲁木齐市、和田市、哈密市等地,将全面实施阶梯水价制度。
      5月20日,自治区发改委网站公布了今年价格改革6项重点任务,包括完善政府定价制度,稳步推行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加快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合理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推进实施综合改革的公立医院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稳妥疏导突出价格矛盾。
        与居民生活最密切的水、气阶梯价格制度,今年将有新进展。
      自治区发改委医价处负责人介绍,推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气户表的改造,才能确保自治区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施意见公布后,能够及时组织实施。
        乌鲁木齐市、和田市、哈密市等地,要在已建立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全面   实施。□小贴士
      2014年底,乌鲁木齐决定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分为三档,采用按户定量的方式,以每个家庭3口人、人均月用水量3立方米作为定量基数(基本水量),级差为1∶1.5∶2。即:第一档水量为基本水量,其价格按照定价执行;第二档水量为基本水量的2倍,其价格按照规定价格的1.5倍执行;第三档水量为基本水量的3倍,其价格按照规定价格的2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