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特困流动人口纳入取暖救助范围
10.12.2016 13:34
本文来源: 中国新疆网
乌鲁木齐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负责人介绍,凡持有乌鲁木齐市长期暂住证(居住证),有固定住所、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乌鲁木齐城市低保标准的流动人口家庭;或持有肢体、智力、精神、视力残疾(盲残)的,残疾等级为二级以上的重度残疾人家庭;或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特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缴纳取暖费用或自供暖困难的家庭,在取暖期内均可向居住地申请取暖救助。
具体救助标准为:采取集中供暖的,房屋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之内的,进行全额救助,超出50平方米部分由其自行承担;采取自供暖的,每户每年按3吨煤标准发放现金或煤炭救助。
本文来源: 中国新疆网
10.12.2016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