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首批民族团结“三好”职工亮相

27.07.2016  16:01

  (记者李琳报道)7月26日上午,乌鲁木齐市工会系统民族团结工作表彰暨推进会上,40名职工被授予“乌鲁木齐市民族团结‘三好’职工”荣誉称号,这是乌市总工会首次对其进行表彰。

  今年5月,乌鲁木齐市民族团结“三好”职工评选活动启动。“三好”职工是指民族团结好、教育子女好以及遵纪守法好的职工,参评职工必须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标准和要求。据乌市总工会工作人员介绍,本次受表彰的40名“三好”职工是从全市各级工会组织推荐的近百名职工中层层选拔出来的,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代表性。其中,一线职工群众占到50%。乌市总工会将在本次受表彰的市级“三好”职工中推选10名自治区级“三好”职工候选人,角逐全疆“三好”职工的评选。

  乌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张明表示,全市130多万职工中工会会员近50万人,工会组织作为群众基础最雄厚、影响力最大的群团组织,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肩负着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和使命。今后,要以民族团结评选表彰和“微行动”为导向,促进各族职工交往交流交融,力争2年内所有工会干部实现民族团结结对子,2年至3年内形成工会系统民族团结微品牌和相应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