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首批农村幸福互助院投入使用

16.12.2014  11:01

  亚心网讯(记者 张冬梅)2014年,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将“推动12家农村幸福互助院开展农村养老工作”列为改善民生10个方面100件实事之一,目前12个农村幸福互助院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据了解,乌市首批农村幸福互助院在农村人口较多、基础条件比较好的乌鲁木齐县、米东区、高新区(新市区)落地,按照每家7万元建设标准,投入84万元建设了12家农村幸福互助院。

  农村幸福互助院的服务对象是农村中的高龄独居、空巢、特困老人,凡是60周岁以上老人,经子女申请、老人自愿,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后就可以免费入住幸福互助院。

  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从2010年以来,自治区不断加大农村敬老院建设力度,截至2013年年底,自治区共投入2.3亿元资金,新建改扩建234所农村敬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