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阿勒泰路人行道设停车场遭质疑
新疆日报网讯 在乌市阿勒泰路大修厂路段,一条长达2.3公里的人行道被分割为多个临时占道停车场,这引起沿街商户不满,采用砸岗亭、拔桩子、掀水泥墩子的方式抵制停车收费,事件背后凸显的是设立收费停车场和沿街商户之间的利益之争。而作为首府汽车配件主要集散地的阿勒泰路大修厂沿线,该不该设置停车场,也被沿街商户广为质疑。
现场:岗亭被砸铁桩子被拔
10日中午,记者在乌市阿勒泰路大修厂靠东路段看到,一条约10米宽的人行道上,被白灰划出一个个停车位,入口处的岗亭一侧玻璃已破碎。“20多天前,被人在夜里砸坏的。”一名收费员说。
记者沿途调查发现,这个停车场长约2.3公里,由乌鲁木齐永顺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永顺德公司)承包管理。
记者注意到,整条人行道最宽处15米,最窄处约5米,人行道旁店铺林立,人行道靠公路一侧被划为停车位后,道路变窄,一些店铺门前凌乱地停着一些轿车。
在停车场的入口处和出口处,设置有岗亭、水泥墩子和一些铁桩子,但岗亭已被砸坏,玻璃碎了一地,铁桩子也被拔掉,不少水泥墩子被掀翻、砸坏。
“这大多数是沿街商户干的。”一名商户说,设立停车场后,商户和客户的车也需要交费,引发了一些商户的不满,纠纷就不断发生。
永顺德公司负责人李顺德称,这条道路上有近200个停车位,今年6月停车场投入使用,到目前,停车场共有8个岗亭被砸坏、160多个铁桩子被拔掉,还有18个水泥墩子被砸坏或掀翻,损失15万元,其间,因停车收费争执问题,“我们公司有4名工作人员被打住院,包括公司一名副总。”李顺德说,为了不加剧双方的矛盾,目前除打人商户给被打员工一些赔偿外,并未追究其他责任。
质疑:设停车场不合理
在这个2.3公里长的停车场边上,共有300余户门面商铺及酒店、餐厅,过半商户主要经营汽车配件、汽车用品零售及汽车售后服务等,是乌鲁木齐汽车配件主要集散地之一。
有商户在接受采访时承认参与砸岗亭、拔桩子、掀水泥墩子。但他们称,在这里设置停车场完全不合理,且因收费问题严重影响到了他们的生意,多次协商无果后,才采取这种极端维权方式。
做汽车配件销售的王女士说,每天都会有大量车来这里进行装修、购买配件等,“车辆装修需要时间,客户买汽车配件也需要挑选。”王女士说,在这里设置停车场收费,引起一些客户的不满,“目前,我失去了十几个老客户”。
商户老杨说:“我和顾客的车停到店面前,没在停车位上也要收取停车费,非常不合理。”有时候,停车场收费员直接到店里向顾客收取停车费,“经常因为停车费发生争吵、打架”。
商户们质疑:设置停车场有什么标准和法律依据?为何要选择在这里建停车场?为何不考虑沿街商户的利益?
回应:为规范随意停车行为
李顺德说,当初得知政府要在大修厂路段东面人行道划停车场后,他和一些企业参与申请经营,“考虑到这一路段收费会面临很大阻力,其他企业就放弃了,我们才获得政府审批”。
高新区(新市区)市政市容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这一路段沿街商铺较多,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较为严重,“经常有私家车把整个人行道占据,导致市民无法正常通行,引发附近市民投诉。”这名负责人说,同时,因车辆无序停放,常常把进出口的道路堵死,导致其他车辆进不去、出不来,致使争吵、打架事件时有发生,“经过前期现场调研,并结合实际情况,我们才在这个地方设置停车场,专人管理,目的就是为了保证道路的畅通”。
这名负责人还说,他们是按照法律法规及条例来设置停车场的。记者调查发现,究竟应在什么地方设置停车场,相关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而2011年实行的乌市《停车场管理规定》提到,设置临时停车场不能影响交通或占用消防通道、不能损坏盲人专用通道或城市绿地、树木、已建停车场300米以内不能再建。
“也就是说,只要不违反上述这些规定,政府职能部门是完全可以在其他人行道上设置停车场的。”高新区市政市容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
关于商户们提到的现实因素,这位负责人说:“我们也考虑到这些问题,所以经过多次协商,免了商户们的停车费,但商户们还是不愿意。”
专家:应综合考虑
据了解,从今年6月开始,首府各区县停车场的审批权限由乌市市政市容管理部门转到各区县市政市容部门,即各区县市政市容部门划定辖区停车场后,报经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审批,并经物价部门同意,即可进行停车收费。
李顺德称,他承包这里的停车位后,前后共投入80多万元,其中40多万元上交有关部门。高新区(新市区)市政市容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政府实行收支两条线,停车场给政府上缴的钱直接划归地方财政,“这些钱最后还是用于民生工程建设上”。
新疆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一名专家认为,政府在规划停车场的时候,不仅要考虑停车场管理方利益,也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前期调研,听取沿街商户和客户们的心声。
目前,高新区有关部门还在针对此事做进一步的调查和协商。(首席记者胡大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