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新疆高速交警在环乌高速严查四项违法行为
11月起高速交警在环乌高速严查四项违法行为
“便衣”交警会搭车暗访乘客不系安全带
11月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在环乌高速展开对4项违法行为的严查:高速公路路边停车、遇车辆排队占应急车道行驶、乘坐客车不系安全带、大型车辆驾驶人不按规定在右侧车道行驶。
记者从高支队了解到,交警部门不但会调整勤务安排,对于乘客不系安全带的行为,高速交警还将采取便衣搭车暗访方式进行查处。
11月3日,记者从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了解到,今年以来高支队共处罚违法占用应急车道2866起,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13535起,违法停车2096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3959起。这些违法行为不但在环乌高速普遍发生,而且成为极大的交通隐患,加之冬季到来,道路通行条件较差,高支队通过对这些违法行为的查处,大力改善高速公路的交通秩序。
高支队阜康大队一中队指导员杜渊源介绍说:“之所以严查这4类交通违法行为,一方面是这些行为较为普遍,另一方面对高速公路交通秩序有影响,比如占用应急车道在发生事故时会导致影响救援时间,一旦驾驶人及乘车人伤情严重就会危及生命;而大型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车速慢,在超车道行驶会压低车速,导致小轿车在车右侧超车,但大货车右侧是大货车视线死角,小轿车超车过程中会导致发生擦挂、追尾事故。”
以阜康大队辖区为例,辖区内道路大型货车较多,一般大货车多在夜间集中出行。民警介绍,大型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在日常巡逻中会经常遇到,此类违法行为较为普遍。据交警介绍:“过去,我们会采取警车鸣笛喊话等方式劝大货车回归‘正道’。在本次治理期间会利用车载记录仪取证,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将车拦停处罚。”
在整治期间,高支队各大队民警白天会安排不少于6个小时的交通安全服务站勤务,针对营运性客车严查乘客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夜间安排不少于6个小时的巡逻勤务,及时清理违停、故障车辆;处理事故现场、分流疏导交通拥堵时,安排不少于一组警力专门开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的抓拍和现场处罚工作。
另外,针对乘客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高速公路交警将采取便衣搭车暗访方式,检查辖区通行客运车辆乘客使用安全带情况,及时发现客车运行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客车行驶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理;对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20元罚款。
对辖区重点监管运输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同时调取GPS监控资料,对GPS监控中的超速违法行为,一律录入违法系统。并联合运输企业开展冬季安全行车隐患大排查,督促企业及时修复乘客座椅安全带。发现安全带损坏座位仍然售票载客的,对该座位乘客及时转运,同时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客车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高速公路交警鼓励群众自发通过数码相机、DV、车载行驶记录仪抓拍举报违法停车、占用应急车道、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并通过“新疆高速交警”公众微信(微信号:xjgsjj)进行举报,高支队将对交通参与者举报的违法行为核实后录入到交通违法系统进行处罚。(张梦雨 宋大勇 杜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