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自治区通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12.08.2015 20:26
本文来源: 通信管理局
评审工作的通知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各有关单位,局属各单位,局内各处室:
为做好2015年度通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现将2015年度自治区通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自治区范围内从事通信专业的科研、开发、设计、规划、维护、管理、工程建设、技术咨询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通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12〕204号)执行(http://www.xjrs.gov.cn/)。
三、申报方式
(一)采用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的报送方式。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通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要求,凡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请登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http://www.xjzcsq.com/)网站,按“帮助中心”栏目的要求进行申报材料的填写和报送。
(二)参加职称评审人员在进行网上申报的同时,须将纸质材料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审核(各电信企业区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对各地分公司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确认),经审核通过后,报送至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职称办公室进行复核,材料经最终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评审。
四、需要报送的材料
申报人员按照评审系统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在通信管理局职称办公室网上初审通过后,还应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以备复核:
(一)《自治区通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各单位报送评审材料时,须报送用Excel编辑打印的《自治区通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一份,同时报电子版。
(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见附件2)。一式一份,签名必须手写。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此表为网上申报结束并通过我办审核后自动生成,在线打印,并加盖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一式两份,要求使用A4大小纸张,双面印制。
(四)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推荐表。此表为网上申报结束并通过我办审核后自动生成,在线打印,并加盖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一式一份,要求使用A4大小纸张,双面印制。
(五)外(汉)语考试成绩通知单。扫描上传有效期内的《外(汉)语考试成绩通知单》并报原件,成绩须达到自治区人社厅规定的合格标准(新人社发〔2012〕89号);符合免试条件的,须附《自治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外(汉)语免试审批表》一式一份,经所在单位审查后,由各地、州、厅、局人事(职称)部门审核盖章。
(六)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通知单。扫描上传有效期内的《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通知单》并报原件,成绩须达到自治区人社厅规定的合格标准(新人社发〔2012〕90号);符合免试条件的,须附《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考审批表》一式一份,经所在单位审查后,由各地、州、厅、局人事(职称)部门审核盖章。
(七)继续教育证书。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周期内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达到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学分及成绩的专业知识《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公需科目合格成绩单。
(八)论文、论著。任现职以来发表的符合评审条件的论文著作原件(新疆通信学会发表论文除外)。
(九)其他。提供本人正面彩色1寸照片4张(其中贴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张)。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请于2015年7月31日前(逾期端口将关闭)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网站进行申报。申报成功后纸质材料请于2015年8月10日之前报送通信管理局职称办公室,并进行缴费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上下载打印的评审表须与上报的表格内容一致。申报职称的纸质资料均须电脑扫描原件后网上报送。
(三)申报人员任职期间如有工作单位变更,调动前的业绩
需由原单位证明确认。
(四)所有以复印件形式上报的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并签署“已审核,与原件相符”意见。
(五)资格考试要求:申报高级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参加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考试,考试时间为:2015年9月1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答辩要求。申报高级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合格后需参加通信专业评审答辩,答辩论文电子版请发送至职称办公室联系人邮箱。
(七)参与自治区“访惠聚”工作住村的专业技术人员,当年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的,由个人申请,单位审核,经同级“三民办”核实,可免职称外(汉)语等级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以及继续教育学习。
(八)各单位对通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支持员工报名参加评审,严格执行自治区职称评审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共同做好自治区通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证件、工作经历、论文、成果、考试成绩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经查实后取消评审资格或已取得资格,并记录在案;自查实之日起,5年内不得晋升高级工程师。
联系人:刘霞,联系电话:0991—5888350(传真)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自治区通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新疆通信管理局
2015年5月18日
相关附件:
附件本文来源: 通信管理局
12.08.201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