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新疆大学刘荣等36位同志获得自治区高校教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26.01.2016  19:5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文件

新职称办〔2015〕150号

 

 

关于批准新疆大学刘荣等36位同志获得自治区高校教师副教授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新疆大学人事处:

根据你校上报的高等院校教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审核,批准刘荣、胡艳丽、外力·依米提、伊力亚斯·加拉力丁、罗钢、卡米力·阿不都克力木、麦麦提·吾休尔、塞麦提·麦麦提敏、王琴琴、杨梅、胡小青、吴红军、何玉英、张晓玲、热合买提江·依明、田应智、于娟、陈楚、阿布都艾则孜·阿布来提、来小禹、艾沙·努拉洪、廖银念、赵梦奇、李轶杰、吕杰、张芳、管伟明、李永明、郑炅、吾米提·尤努斯、陶庆、阿里木江·卡德尔、翁传洁、郭美玲、徐彦、伏文艳等36位同志自2015年10月17日起,获得自治区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