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名医

05.08.2016  11:05

亚心网讯,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将有三甲医院名医把脉坐诊。

8月4日,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政府与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签订医疗框架合作协议,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健康管理和医养结合等方面开展双方合作。

本次合作框架协议有效期五年。合作协议签订后,高新区(新市区)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被纳入新医大一附院医疗合作对象,优先享有一附院的专家资源、远程医疗技术支持、继续教育及技术培训资源,转诊的病人可通过医联体转诊通道方便、快捷地得到就诊服务。

此次合作是在国家和自治区开始着力推进分级诊疗背景下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近年来,为解决居民看病南看病贵的难题,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将分级诊疗作为医疗体制改革的主要抓手,探索建立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的卫生体系。

2016年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自治区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提出,到2017年,分级诊疗试点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65%,自治区分级诊疗政策体系初步完善,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的目标。在此背景下,新医大一附院和高新区(新市区)开始探讨开展合作,推进分级诊疗。

分级诊疗一般是指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是以“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模式,让一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诊疗分流在基层医院,从而提高优质稀缺医疗资源的配置效率。

签订合作协议后,新医大一附院的医生,将到社区来坐诊,一些疑难杂症还可以远程会诊,我们将资料传给新医大一附院,两个小时内会诊结果就返回到卫生服务中心。”高新区银川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长岳正荣说。

据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长温浩介绍,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后,三甲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一联体”关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断出来的大病病人,特别是需要急诊的将直接转三甲医院快速高效治疗,而从三甲医院转出去需要康复的病人,将直接转回家门口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就近康复治疗。

据悉,在未启动分级诊疗前,三甲医院出院的病人不能直接去社区医院康复,按照现行社保报销规定,他们出院后必须在家里休息一段时间才能去社区医院康复,只有这样社保才能报销在社区医院康复疗养的费用。而分级诊疗推进后,三甲医院转出来的病人可直接转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康疗,享受社保“连贯”报销。

当三甲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一联体’关系后,对于三甲医院来说不仅能快速腾出病床资源,接收更多的患者;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实现患者的健康管理,掌握社区个人的健康状况。”岳正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