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和田首批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国企就业
人民网乌鲁木齐4月25日电(李龙)4月24日16时08分,载着558名喀什、和田地区城乡劳动力的7558次列车停靠在乌鲁木齐新客站。这也意味着来自喀什、和田地区首批城乡富余劳动力按计划上岗就业。
今年,喀什、和田地区将分批转移万名城乡富余劳动力到国有企业就业,首批1000人均在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就业,其中在乌鲁木齐市及周边厂区就业558人,在巴州分公司就业442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九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为加大南疆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新疆实施喀什、和田两地三年10万人就业计划,初步实现家家有门路、人人有事干、月月有收入。
据了解,2017年新疆国有企业和驻疆央企面向喀什、和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提供10034个就业岗位,重点招用农牧民,优先招用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具有一定国家通用语言能力和基础技能的劳动力,经人社部门统一招聘、全员培训后,转移到国有企业就业。
喀什、和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国有企业就业工作4月25日前完成组织招募,4月底输送上岗,喀什、和田地区县乡与用工企业共同制定输送计划,统一安排带队干部,购买交通意外险,确保输送过程对接顺利、安全。接收地各县市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和用工企业按岗接收转移就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提前安排好食宿、安全保障等工作,薪酬待遇按本企业同等岗位工资标准(含社会保险)落实,确保转移就业人员按时上岗、同工同酬。
据了解,参加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对接收喀什、和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用工企业,按企业为转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之和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给予培训补贴。喀什、和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参加转移就业前基础技能培训、企业岗前技能培训的,统一给予50元/人/天的培训补贴和15元/人/天的生活补贴。给予资金奖励。对组织喀什、和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到接收地就业9个月以上的基层组织,按每人100元标准给予奖励。对招用喀什、和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用工一年以上的用工企业,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奖励。
截至目前,喀什、和田两地共有近8万名城乡富余劳动力报名,对这些报名人员新疆将按照全员培训、成熟一批输送一批的原则,分批转移就业。
(责编:李龙(实习)、韩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