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逐步完善住宅小区配套设施

22.10.2015  11:38
                “我要稍微提前走几分钟,要不就没有车位了!”“哎,停个车可真难,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缓解一下呢?”停车难,这是近年以来业主颇为头疼的事情。为此,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的意见》做了相关部署,针对小区停车难问题,由市城管部门牵头会同各区(县)、市规划、国土、建设、园林、交警、消防等部门对小区停车做出规划,分年度分类实施。
          鼓励住宅小区建设立体停车设施
          制定鼓励住宅小区建设立体停车设施的指导意见,在停车问题突出的小区试点建设机械式、简易自走式停车设施,在征得规定比例的业主和利害关系人同意后,可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用地、环评、施工等许可手续;试点实行错峰停车措施,鼓励各社会单位将停车位夜间或双休日向周边居民开放,鼓励住宅小区在工作日等空闲时期将小区内停车位向周边社会单位开放;不断规范停车管理,对已建成的公共停车场出入口200米范围内占道停车泊位予以取消,保障车辆入库率;擅自改变停车场用途或者将停车泊位改作他用的,由市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加强“四到户”改造工作
          由市建委牵头制定我市供水和供热设施“四到户”改造方案。在改造工作完成的情况下,专业经营单位应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进户阀门或者分户计量表以外部分的维修、养护责任,不得强制物业服务企业代收相关费用和代管相关设施设备,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营造规范、和谐的市场环境,避免物业服务企业与专业经营单位相互推诿扯皮,损害业主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