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首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克州赔付兑现
27.12.2016 14:03
本文来源: 新疆平安网
新疆平安网讯 (通讯员 涂艳霞)11月25日,阿克陶县木吉乡发生6.7级地震,造成1人遇难。12月21日,自治区全民意外险“11·25”地震理赔兑现大会在阿克陶县举行,为遇难者家属发放保险金5万元。
笔者了解到,为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医疗救助范围,今年10月25日,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新疆保监局印发了《关于建立和实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在全区建立和实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通知指出,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原因致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因意外伤害身故、残疾、治疗和住院的纳入保障范围。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0元,个人不缴费,由自治区各级财政安排,财政困难地区由自治区给予补助。
州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马天仁介绍,通知下发后,克州立即行动,积极同人寿、财险克州分公司联系,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对克州建立和实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进行安排部署,达成合作关系,制定《克州建立和实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
据悉,此次克州全民意外伤害险赔付兑现是自治区建立和实施人身意外伤害险以来的首例赔付。
责任编辑:锁志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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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2.2016 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