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烟墩第七风电场A区一期100MW风电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11.09.2014  20:12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单位的哈密烟墩第七风电场A区一期100MW风电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哈密烟墩第七风电场A区一期100MW风电工程风机基础施工工程

2.招标单位: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哈密东南部烟墩区域,位于骆驼圈子立交和烟墩立交中心西侧15km,两立交相距23km。

4.工程规模:GW93/1500kW风力发电机组基础共67基,场区道路及防洪工程。

5.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67基风机基础施工,场区道路,场区防洪工程,风机接地敷设,全套锚栓组件的采购、运输、卸车、检验(含现场抽样送检)、现场保管与安装,其他预埋件的制作安装(如电缆预埋管、预埋件)以及施工图纸中标明的其他工程内容(如防腐防水、换填等要求),35m×35m吊装平台压实平整。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

6.工期:2014年10月10日-2015年5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为依据。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联合体:不接受

二、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2. 企业资质:电力、水利水电、房屋建筑之一的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1996)、GB/28001-2001职工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 企业业绩:投标人应作为总承包人在过去3年中承担过3个以上风机基础工程及风场道路的业绩且过去两年内无安全事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项目负责人:需在本单位注册一年以上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5. 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有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和可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证明(不低于500万元);

6. 诚信履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工程质量无不良记录,工期无迟延记录;近三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无不诚信履约记录;

7.限制条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8. 投标人必须与招标人联系到现场实际踏勘并取得招标人提供的踏勘证明。招标机构不予接收任何无踏勘证明的投标文件。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要求: 符合上述资质要求,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4年9月11日至2014年9月17日上午10:30-下午19:00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疆外企业需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原件(并携带以上资质复印件一套)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报名,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新疆经济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自治区经信委)13楼招标一部 

    邮              编: 830000

    联    系    人: 王志         

    电              话: 0991-4535634   13999845544

    传              真: 0991-4524058

帐户名称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人民币帐号 :3002013709022305571

开户银行 :乌鲁木齐工行友好南路支行

(电汇时请注明:①0634-1440XZ1Q0684;②纳税人税号)